T/CHATA 062-2026
Specification of clinic setting for preventive treatment intuberculosis designated health care facilities
中国防痨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门诊职责5门诊设置人员配置 3基本管理要求8工作流程附录A(资料性) 预防性治疗门诊区域设置及设施设备配备清单 5附录B(资料性) 预防性治疗知情同意书 6附录C(资料性) 预防性治疗门诊工作流程图参考文献 8
T/CHATA
前言
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防痨协会、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防榜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防榜协会、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临床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传染病医院、湖南省防痨协会、湖南省胸科医院(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湘潭县人民医院、湖南省浏阳市人民医院、复旦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第二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西安市胸科医院、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竺丽梅、成诗明、戴冰、陆伟、霍翔、马艳、王倪、秦川、蒋晖、潘洪秋、沈硕、李洪智、白丽琼、何晓、谭云洪、梁军、徐祖辉、陈天柱、刘波、王水、胡屹、沈鑫、陈彬、鲍方进、刘巧、曾谊、赵新国、傅茂英、李国莉、钟一帆、胡锦兴、陈华、陈禹、党丽云、黄朝林、聂琦、黄明星、刘志东、李晓芬、熊姿.
本团体标准为首次发布.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性治疗门诊设置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性治疗门诊职责、门诊设置、人员配置、基本管理要求、工作流程等.
本文件适用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6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T/CHATA023-2022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结核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tuberculosis designated health care facilities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本辖区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和管理的医疗机构.
4门诊职责
4.1负责结核潜伏感染预防性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
4.2开展结核感染检查和结核潜伏感染诊断.
4.3排除预防性治疗禁忌证和制定预防性治疗方案.
4.4开展预防性治疗前知情同意.
4.5开展预防性治疗.4.6开展预防性治疗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置.4.7开展预防性治疗门诊感染控制工作.4.8结核感染检查和预防性治疗相关工作的登记、治疗、随访检查等相关信息的记录管理.4.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结核潜伏感染检查和预防性治疗实施和管理工作.
5门诊设置
5.1设置原则
5.1.1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第34条规定并按呼吸道传染病诊疗和防护条件设置.
5.1.2预防性治疗门诊位置应相对独立.
5.1.3以感染控制为核心,严格划分结核病患者与结核潜伏感染者就诊区域.
5.1.4合理布局门诊区域,规范门诊工作流程,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5.2场地要求
5.2.1宜选择在通风良好区域,通风应符合T/CHATA023-2022的相关规定.应避免与其他传染性疾病等高风险科室相邻.
5.2.2应包括候诊区、诊疗室、注射室、留观室、留样区等.
5.2.3在各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志标识,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6的相关规定,引导就诊者到相应区域就诊.
5.3设施设备要求
根据预防性治疗门诊实际情况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各区域推荐配备的设施设备清单见附录A.
5.4药品物资要求
5.4.1储备充足的预防性治疗化学药物、生物制剂和其他辅助治疗药物等.
5.4.2配备充足的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橡胶检查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