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853-2026代替HJ853-2017
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Petrochemical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件,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生态环境部发布
目次
前言..1适用范围 II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7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内容 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9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137自行监测方案 .148环境管理台账. .149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合规判定方法, 10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15 .16附录A(资料性附录) 石化工业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22附录B(资料性附录) 废气治理、废水处理设施参数表 .28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39 .51附录E(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表 .53附录F(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 .59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其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内容、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技术内容,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相关术语定义.删除了危险废物焚烧、锅炉相关内容.一完善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和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内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853-2017)废止. 一优化了许可排放量确定原则及方法、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7月31日批准.本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内容、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实际排放量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石化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以及指导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审核确定石化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石化工业排污单位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的排污许可管理,生环节适用本标准,其他排污许可管理执行HJ1200:噪声排污许可管理执行HJ1301. 以及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土壤污染防控管理.石化工业排污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及产
石化工业排污单位中,执行GB13223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HJ953.1:执行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HJ953.2:执行GB18484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HI1038.本标准未做出HJ 942 和I HI 944. 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气、工业废水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I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I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I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31570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a、NH-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521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HJ523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I88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 HJ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I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I94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I953.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HJ953.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103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焚烧HJ120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3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97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30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1405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石化工业Petrochemical industry
4754-2017中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 执行GB31570、GB31571和GB31572的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含合成树脂)工业,涉及GB/T脂制造(C2651)、合成橡胶制造(C2652)、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C2653).
3.2
石油炼制工业petroleumrefining industry
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 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蜡、
石油化学工业petroleum chemistry industry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3.4
合成树脂工业syntheticresin industry
以低分子化合物一单体为主要原料,采用聚合反应结合成大分子的方式生产合成树脂的工业,或者以基础合成树脂和废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改性或再生方法生产新的合成树脂的工业.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keypollutantemissionunit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simplifiedpollutantemissionunit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
3.7
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emissionlimits
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以及最低去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