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0007-2025
Statistical specification of fisheries technology extension system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莱阳市渔业技术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鹤、蒋宏斌、倪伟锋、王虹人、张建柏、孙利东、黄华、张收元、张翔、于金红、部禹、曹亚男、陈笑冰、李凯、史文凯、威传萍.
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的总体要求和统计内容,描述了对应的统计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开展的体系统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C/T0006渔业统计调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推广机构extension agency
国家在中央、省、市、县、乡等各级设立的履行公益性水产技术推广职责的公共服务机构.
3. 2专业站professional station
以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为主,独立设置的推广机构(3.1).
负责2个及以上乡(镇)推广工作的县以下的推广机构(3.1).
4总体要求
4.2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附录表中数据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没有的项应填 计工作.写"0”.统计数据通过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同时导出纸质版统计表.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统计分析报告应包括机构、人员、能力条件、履职成效、成果荣誉等内容,与上一年统计数据变化大于5%的应在报告中和系统报表备注中说明原因.4.3数据采集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乡、县、市、省、中央逐级进行,采用年度报表形式,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为每年12月31日.
单位负责人应在统计报表签字确认.
5统计内容与方法
5.1机构情况
SC/T 0007-2025
5.1.1机构数量
应统计各级推广机构的数量,包括专业站和综合站数量.
5.1.2机构性质
自支, 分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其中,事业单位按经费形式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
5.1.3经费情况
5.1.3.1人员经费
应统计推广机构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保障等相关经费.专业站直接统计,综合站按水产岗位实际数量进行核算.
5.1.3.2公用经费
应统计推广机构日常公用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机构日常运转所需的经费,专业站直接统计,综合站按水产相关岗位比例进行折算.例如,水产岗位占岗位总数50%,公用经费按总公用经费的50%计算.
5.1.3.3业务经费
应统计推广机构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外用于开展水产技术推广的经费.
5.1.4数据填报
机构情况按照附录A中的表A.1的规定填报.
5.2人员情况
5.2.1编制数
应统计各级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编制数量,专业站全部统计,综合站按水产岗位数进行统计,
5.2.2实有人数
应统计推广机构实际在编在岗的人员数量,专业站全部统计,综合站按水产岗位进行统计.
5.2.3性别
应统计推广机构实有人数中男性数量和女性数量.
5.2.4技术职称
员数量. 应统计推广机构实有人数中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等水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5.2.5文化程度
应统计推广机构实有人数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及其他人员数量.
5.2.6年龄结构
应统计推广机构实有人数中35岁及以下、36岁~49岁、50岁及以上的人员数量.
5.2.7专业技术人员
应统计推广机构实有人数中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等水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数量之和.
5.2.8推广人员继续教育
应统计推广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的人次.
5.2.9编外人员
应统计推广机构中签订劳动合同但无编制的聘用人员数量.
5.2.10数据填报
人员情况按照A.2的规定填报,
5.3能力条件
5.3.1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及面积应统计推广机构自有产权或租期5年以上的水产技术试验示范基地数量及面积,面积按照S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