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854-2018
Rules for container fumigatio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方法和步骤6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熏蒸处理7结果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不宜用溴甲烷、硫酰氟和磷化氢熏蒸的货物附录B(资料性附录)便携式集装箱整箱熏蒸系统技术要求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27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舒茨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庆林、张瑞峰、楼旭日、陈佳、陈智勇、陈默、任荔荔.
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装载的进出境动植物产品、本质包装及铺垫材料、水果等鲜活货物和空集装箱的熏蒸处理操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动植物产品、本质包装及铺垫材料、水果等鲜活货物和空集装箱的熏蒸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34澳甲烷原药GB/T545256%磷化铝片剂GB/T20478植物检疫术语 SN/T3401进出境植物检疫熏蒸处理后熏蒸剂残留浓度检测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204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薰蒸剂fumigant
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对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化学药剂.
3.2
集装箱熏蒸containerfumigation
采用集装箱作为密闭空间,在一定的温度下投人一定剂量的熏蒸剂,密闭一定时间,从而杀灭集装箱内货物或空集装箱内的有害生物.
4基本要求
4.1场地
待熏蒸的集装箱应单层平放在平整场地,熏蒸密闭期间不能挪动.熏蒸的集装箱与生活或工作区的距离应撰放在上风口不少于50m或下风口不少于200m,集装箱箱间距0.5m以上.
4.2温度
集装箱熏蒸应在熏蒸密闭空间内的温度高于5℃的情况下实施.溴甲烷熏蒸应采用药剂汽化装置投药,汽化装置水温不低于65℃,药剂出口温度不低于20℃.
4.3检测数据上传
集装箱薰蒸处理熏蒸剂浓度检测应具备数据实时采集上传功能,其检测数据上传至中国检疫处理
监管信息平台.
4.4安全
4.5从业单位和人员
4.5.1从业单位
从事集装箱熏蒸处理工作的单位应取得薰蒸处理资格.
4.5.2人员
熏蒸处理监管人员应具有检疫处理签证资格,具有农业或卫生类专业背景,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熏蒸处理操作人员应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具有惠蒸安全操作和防护方面的知识,
4.6不适宜薰蒸的货物
不宜用溴甲烷、硫酰氟和磷化氢熏蒸的货物见附录A,
5方法和步骤
5.1药剂、仪器和用具
5.1.1药剂
溴甲烷、硫酰氟、磷化氢是集装箱熏蒸中常用的三种熏蒸剂,熏蒸剂应是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齐全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溴甲烷:有效含量不低于98%.使用按照GB434生产的产品.
硫酰氟:有效含量不低于95%.
磷化铝:有效含量不低于56%.使用按照GB/T5452生产的产品(水解产生磷化氢).
5.1.2薰蒸剂气体浓度检测仪器
热导式浓度检测仪:灵敏度不低于0.1g/m².红外浓度检测仪:灵敏度不低于0.1g/m. 光声光谱浓度检测仪:灵敏度不低于0.1g/m.气相色谱仪:检测精度为1mL/m².黑蒸剂空间浓度残留检测仪:检测精度1mL/m².
5.1.3磅秤
称量范围0kg~150 kg,感量0.1 kg.
5.1.4温湿度设备
水银温度计:测温范围0℃~100℃,精度0.1℃,数字式测温仪:测温范围-10℃~100℃,精度0.1℃. 远红外测温仪:测温范围-20℃~300℃,精度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