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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 329-2026
萝卜收获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目次
前言.. I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初次鉴定 4.1基本要求4.2一致性检查 24.3安全性评价 4.4适用性评价4.5可靠性评价 65产品变更 4.6综合判定规则. 7附录A(规范性) 产品规格表附录B(规范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表 附录C(规范性)用户调查表 10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TZ1-202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薇、李丹阳、张延化、彭宝良、吕洲翼、陈欣新.
萝下收获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萝卜收获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十字花科萝下、伞形科胡萝卜的自走式、悬挂式收获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萝下收获机
能够一次完成萝卜的扶缨、挖据、夹持、输送、切缨、抛缨等作业的机械.
4初次鉴定
4.1基本要求
4.1.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生产者公章: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b)产品及铭牌彩色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表(见附录B):d)用户名单(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型号名称、购机日期、出厂编号e)整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文件复 等:提供的用户应在产品主销区域内,且作业1个季节以上,数量为5户):印件(自走式萝卜收获机适用).
4.1.2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鉴定产品的生产量不少于10台,销售量不少于5台.
4.1.3样机确定
样机由生产者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在生产者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抽样数量2台,其中1台用于试验鉴定,1台备用.样机由生产者按约 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结束后,生产者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时,样机由生产者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启用备用样机.
4.1.4仪器设备
所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被测参数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