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794-2018
Determination of shear adhesion failure temperature of adhesive tap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河北永乐胶带有限公司、东莞市科建检测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橡胶制品研究限公司、永大(中山)有限公司、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平市齐裕胶粘制品科技有限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美信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棚、金春明、苏平、陈华昌、张建庆、宋英春、罗吉尔、吴轩、陈维斌、石一峰、孙风贤.
胶粘带剪切破坏温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粘带剪切破坏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胶粘带剪切破坏温度的测定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851-2014胶粘带持粘性的试验方法
GB/T22396压敏胶粘制品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23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剪切破坏温度shear adhesion failure temperature:SAFT
当试件负载一定标准质量时,其粘接区域剪切失效时所能承受的上限温度.
3.2胶粘带剪切破坏温度shearadhesion failure temperature of adhesive tape 胶粘带持粘性被破坏时所能承受的上限温度.
4原理
温度. 通过控制烘箱的升温速率,测定胶粘带试件的持粘性破坏时所用的时间进而计算出剪切破坏
5仪器和材料
5.1效风式电热恒温干燥箱:精度0.1C5.2试样裁刀:按照GB/T4851-2014中5.3.1的规定.5.3试验板:按照GB/T4851-2014中5.3.2的规定.其中试验板至少长50mm 宽50mm.5.5试验架和辅助仅器:按照GB/T4851-2014中5.3.4的规定.计时系统,精度为0.5min. 5.4机动或手动压辊:按照GB/T4851-2014中5.3.3的规定.5.6材料:按照GB/T4851-2014中5.2规定.
6样品和试样
按照GB/T4851-2014中5.4规定.
7试验步骤
7.1干燥箱预热
设置干燥箱起始湿度为40℃.
7.2试验板处理
按照5.6规定的清洗剂喷酒在试验面板上,使用吸收性好的清洁材料擦拭干燥,重复清洗3次.最后使用甲基乙基酮或丙酮擦拭.试验面板在使用前应在这种状态下保持至少10min.
7.3试样制备
试样放在试验面板一端的中间,不加任何压力让试样精确覆盖24mm×24mm的区域.
置于试样自由端下方,与试验板末端对齐,将试样从粘贴试验区域沿长度方向来回滚压一次.
至少制备3个试样.单独准备每个试样,停留时间(30土2)min.
7.4试验负载
根据胶粘带的内聚强度,选择适合胶粘带的负荷.例如对于传统的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BC)压敏胶,选择的负荷为500g:对于较强的胶粘剂如丙烯酸酯压敏胶选择的负荷为1000g.
如果胶粘剂的类型是未知的,首先使用500g负荷.如果胶粘带SAFT大于205℃.所施加的负荷可以增加.
如果SAFT小于40C,所施加的负荷则可以减小.
7.5试件
将夹具夹在试样的自由端,确保夹具完全夹住试样的整个宽度,并使荷载均匀分布.将整个试样放在试验架上,使试样的自由端垂直,确保没有其他外力作用在试样上.迅速施加负荷.
7.6剪切破坏温度的测定
剪切破坏温度的测定程序如下:
a)试件置在干燥箱中间,计时器清零; b)关闭干燥箱门,启动计时器(一旦烘箱门关闭,在测试期间不允许再次打开);c)干燥箱升温程序设定:保持温度在40C共20min后,手动干燥箱以5C/min、程序式干燥箱以0.5C/min速率升温至试件破坏,或者至干燥箱达到最高值(即205℃).在整个升温过程中的任一时间点,干燥箱内实际温度与理论湿度间的误差需控制在2C以内:d)记录试样从试验面板上完全分离形成内聚破坏过程的时间.
8试验结果
根据试样的破坏时间,分为以下3种结果:
b)时间在20min~350min之内,SAFT按式(1)计算: a)时间在20min以内,SAFT为40C.
-20T =40 2
式中:
9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c)时间超过350min,则SAFT大于205℃
a)产品类型、来源、厂商代码、批号、样品接收时的状况:c) 如果试样使用的负荷不是500g,应记录其使用的负荷;d)如果试样停留时间不是30min,应记录其停留时间;e) 试样的试验结果;f) 破坏模式:内聚破坏、界面破坏或其他观察到的破坏: 样品的试验结果;h)非标准试验条件. g)
b)如果胶粘带表面接触面积不是24mm×24mm,应记录其接触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