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体系,更好的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
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础设施更新:5安全设施完善:6公共服务设施配套:7环境综合提升:8房屋综合修:9适老化改造:10建筑节能改造:11施工与验收.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随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逐步推进和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本导则还将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
本导则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薛绍睿贾雅文张洪洲王绍瑞李疆钮祥军周毅朱天武王宁刘瑛杜文旭阿力甫蒋正涛金永强李俊峰李鑫尹红亮江云海罗江涛李红江陈翰超王栋江波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马天宇木塔力甫艾力高峰杨健周东泉岳利强曹宝龙马国强西尔艾力外力康志荣陈岗曾赞王旭龙范欣张振东王新尹红亮
目录
编制背景.1总则.1.1适用范围1.2基本原则..2术语 33基本规定, 53.1改造要求, 53.2改造程序..3.3改造内容.. 103.4改造标准. .163.5公众参与共同缔造183.6长效管理 194基础设施更新. 214.1一般规定 214.2道路交通.. .214.3综合管线.. 234.4网络通信管线 254.5公共照明..4.6环卫设施..5安全设施完善.5.1一般规定 295.2消防设施.295.3安全防护设施, .295.4防雷设施. .305.5应急避难场所及设施 306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326.1一般规定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