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路名牌设置导则 (修订)
主编单位: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发展中心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前言
本《导则》代替《青岛市城市道路导示标志技术导则》一一青岛市路名牌设置导则(2016版),与青岛市路名牌设置导则(2016版)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取消了门牌号设置,牌面布局重新优化调整.(见3.0.1)
一调整了C牌的样式型号.(见4.1.1 4.1.2)
一一将原有的英文翻译调整为拼音标注.(见4.3.3)
一一优化了道路头尾端头处路名牌起止点示意.(见4.4.5)
一一更新了附录附图的相关内容.
本《导则》起草单位: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发展中心、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路名牌式样和选用、路名牌安装和设置、路名牌验收标准、路名牌维护.
本《导则》未标出强制性条文,对与本导则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导则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青岛市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广场A座13层,邮政编码:266061).
主要起草人:孔祥川刘周申维东董建勋席健郭蕊贺皓皓
主要审查人:徐国栋王召强李蕾
目录
2编制依据 2
3专业术语.
4.2型号的选用
4.3版面形式. 5
4.5材料和性能 6
5路名牌安装和设置 .9
5.1基础. 9
5.3安装要求, 12
6路名牌验收标准 .13
6.1一般规定 13
7.1一般规定, 14
7.2维护要求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路名牌式样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路名牌版面设计 .17
1总则
1.0.1本导则规定了青岛市城市道路路名牌的式样和设置.
1.0.2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市域范围内道路路名牌的制作、施工、安装、验收和维护.
1.0.3本导则坚持以人为本、环境协调的原则,合理经济的利用道路资源,给行人提供明确、醒目的标示信息.
1.0.4路名牌设置除应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