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6625.1-2018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1部分:概念模型
Smart city-Data fusion-Part 1:Conceptual model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述5数据资产5.1概述5.2编码规则 5.3数据元素5.4生命周期管理6数据采集6.1概述6.2数据清洗6.3数据转换7数据描述 6.4质量保证7.1概述7.2数据源7.3数据模式7.4非结构化数据源表示规范8数据组织8.1概述.8.2分类系统8.3标签库 8.4词汇表9数据交换与共享9.1概述9.2交换共享平台9.3分析模型10数据服务10.1 觀述.10.3 10.2 数据展示 数据检索11开放共享要求
11.1概述.11.2业务需求11.3技术要求
前言
GB/T36625《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概念模型;第2部分:数据编码规范;第3部分:数据采集规范: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
第5部分:市政设施基础数据元素.
本部分为GB/T3662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市华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慧神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城智慧(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千方航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上海交通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吕卫锋、蒲菊华、杜博文、刘案丽、张红卫、贾西贝、于文湖、黎俊茂、赵菁华、荣文戈、康子路、崔吴、李赞、秦永辉、王琦、苏平、张巧英、袁媛、施媛、梁勇、威磊、王新额、万碧玉、吴丽丽、刘天平、刘伟麟、王元宏、刘振宇、姚斌、杨磊、陈伟权.
智慧城市数据融合 第1部分:概念模型
1范围
GB/T36625的本部分规定了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的念模型、总体要求、基本过程及数据采集、数据描述、数据组织、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智慧城市的数据融合实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32909-2016非结构化数据表示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据融合datafusion
集成多个数据源以产生比任何单独的数据源更有价值信息的过程.
3.2
描述数据的数据.
4概述
在智慧城市的场景下,通过采集与汇聚不同种类、不同来源数据,依次通过数据描述、数据组织和数据交换共享三个过程实现数据融合的功能最终通过数据服务对外提供数据检索和展示等功能.
头表示数据融合的流程. 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念模型如图1所示.图1中与数据资产相连的箭头表示数据流向,其余的箭
根据图1,数据融合概念模型包含数据采集、数据描述、数据组织、数据交换与共享和数据服务五个部分及数据资产、开放共享要求两个支撑要素,各部分的功能定位描述如下:
a)数据采集:采集、清洗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数据;b)数据描述:对数据源中的实体和关系进行抽象和表述: c)数据组织:依赖分类系统对数据进行分类;d)数据交换与共享:通过数据的交换共享,提升数据价值;e)数据服务:对外提供数据检索和展示功能;f)数据资产:数据资产包含数据以及数据融合中数据产生的其他信息,是上述流程中数据与信息的获取、储存和管理对象,参与整个数据融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