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industrialmetallicpip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7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4一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5(4)、8.5.2(2)、8.5.4(2)、8.5.7(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9)308号)的要求,由中国有关单位,在《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一93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管道加工,焊接和焊后热处理,管道安装,管道检查、检验和试验,管道吹扫与清洗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删除了不适用范围.
2.增加了术语一章..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4.删除了分项工程中对允许偏差抽检点实测值的量值规定.
5.增加了斜接弯头、焊制翻边接头、支吊架制作的通用质量验收规定.
6.增加了支管与主管的焊接连接、法兰角焊缝的有关质量验收的规定.
7.增加了锆材有色金属管道、加套管和阀门安装通用的质量验收规定.
8.增加了管道焊缝的检查等级划分的规定及焊缝表面无损检
测、焊缝射线和超声波检测技术等级的质量验收规定.
9.补充了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的相关质量验收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政编码:0500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要起草人:夏节文张永明杨惠胡忆为朱宇李功福张永光孔会单承家赵红梅芦天颜祖清
主要审查人:李柏年戈兆文徐明才谭梦君李天光李信浩王新建吉章红王建生李洪波武振平孙韵张西民汤志强蒋桂英余月英陈鸿章
目次
1总 则2术 语3基本规定3.1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3.2施工质量验收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4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5管道加工 ......5.1弯管制作卷管制作 (9)5.2 (10)5.3 管口翻边 (11)5.4 夹套管制作 (12)5.5 斜接弯头制作 (13)5.6支、吊架制作 (13)6焊接和焊后热处理 (15)7管道安装 (17)7.1-般规定 (17)7.2 管道预制 (18)7.3 钢制管道安装 (19)7.4 连接设备的管道安装 (22)铸铁管道安装7.5 (23)7.6 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管道安装 (24)7.7 伴热管安装 (25)7.8夹套管安装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