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389-2019
Guides for energy efficiency assessment of steel secondary refining proces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电炉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武汉汉威炉外精炼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树赢(国际)控股西安装备有限公司、无锡东雄重型份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或中海、徐海伦、徐永斌、袁保宁、杜树、王姜维、朱汉卿、仇金辉、陈洪智、李智、许海虹、陈建辉、罗涌、刘运兴、高鹏、胡建钢、高建华、赵一臣、赵晶晶.
炉外精炼工序能效评估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炉外精炼工序能效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估步骤、边界及能耗统计范围、基准能耗、实际能耗、能效指数、能效分析及能效优化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炉外精炼工序的能效评估和节能潜力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1368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8924钢铁企业能效指数计算导则YB/T4662钢铁企业能效评估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3331、GB/T28924、YB/T46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原则
炉外精炼工序的能效评估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合法合规原则:评估对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钢铁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节能减排强制性标准要求:b)高效用能原则: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或管理措施,c)突出重点原则:应重点考察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关键过程及设备重点分析影响能效的 改善低能效生产环节;主要因素:d)科学合理原则:应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剔除不可比因素的影响,保证评估指标的可比性和评价分析的合理性.
5评估步骤
炉外精炼工序能效评估包含但不限定于以下步骤:
b)采集评估对象的现场数据,计算实际能耗: a)确定边界与能耗统计范围;
GB/T 37389-2019
c)根据现场的客观情况,计算修正的基准能耗; d)计算炉外精炼工序的能效指数,评定能效等级;e)分析用能水平、能源计量器具配置以及节能潜力:)提出能效优化措施.
6边界及能耗统计范围
6.1工序边界划分
炉外精炼工序边界以钢水、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入为起点,以终产品钢水的输出(钢水运至连铸车间浇注工位)为终点.
炉外精炼工序的边界划分参见附录A.
6.2能耗统计范围
炉外精炼工序能耗统计范围如下:
a)炉外精炼生产系统,包含炉外精炼装置、除尘系统以及水处理系统等; b)包含机修、检化验、计量、运输、生产管理和调度系统、采暖或制冷、照明、仓储等辅助生产系统;c)包含各种能源在炉外精炼工序界面内的损失量;d)不包含与生产无关的用于生活目的的设施(如食堂、休息室等)所耗能源.
7基准能耗
7.1基准条件
7.1.1基准条件是若干可计量的对基准能耗影响较大的因素,可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7.1.2客观因素是指受工序边界外固有条件的影响,工序内不可控制的因素,主要指原料条件、产品条件、地理环境、气候温度等.7.1.3主观因素是与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操作水平等相关的因素,可以通过技术装备优 化与管理水平提升等途径进行改善和提高.7.1.4基准条件选择应满足先进、成熟和经济的原则,取值通常能代表行业先进水平.
7.2基准能耗确定
基准能耗的确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a)基准能耗的确定首先需明确其边界及相关的基准条件;b)基准能耗通常由一个量化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和基准条件组成;c)基准能耗可以根据理论计算、统计分析和现场检测所获得;d)采用基准能耗比较分析时,应尽量排除客观因素的影响,提高评估的合理性.炉外精炼工序基准能耗见表1.
表1炉外精炼基准能耗
基准能耗精陈方式名称 kgce/1CAS(CAS-(OB) {)9°LF 6.0VD 8 0RH(RH-KTB) AOD 12 0(15 0) 15 5VOD 14 0注1:电力折标准煤系数取当量值0.1229kgce/(kWh)计算.注2:治炼深冲钢和管线钢时,VD、RH.RH-KTB等工序基准能耗增加 1.0kgce/t:治陈超深冲钢、电工钢时注3:因冶炼特殊钢导致能耗差异较大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准能耗进行修正. VD RH RH-KTB 等工序基准能耗增加 2 5 kgce/t
8实际能耗
8.1数据采集
现场数据采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过程参数应取稳定生产条件下的数据,变化量应取统计报告期的平均值:
a)产量信息,包括生产规模、统计报告期合格产品量等:b)原料条件,包括钢种、钢水成分、温度等: c)产品条件,包括精炼后的钢水成分、出钢温度等:d)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情况,如循环水、电、压缩空气、氧气、氮气、氯气、煤气、蒸汽等消耗量;e)主要耗能单元和重要耗能设备参数,如炉外精炼装置、除尘系统、水处理系统等的主要参数;f)环境温度,
8.2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原则
8.2.1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基础折算成标准煤量,未实测的参考附录B中的表B.1.8.2.4标准煤与热量的换算关系为1kgce=29307.6kJ.8.2.5电力折标准煤系数取当量值,即1kWh=0.1229kgce.
8.2.2蒸汽应以其热增值为基础折算成标准煤量,可参考表B.2.
8.2.3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参考表B.3.
8.3实际能耗计算
实际能耗按式(1)计算:
式中:
e一统计报告期炉外精炼工序的实际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