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281-2019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cycling waste lead acid batter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9)、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久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安徽理土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蓄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金科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淄博齐源蓄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华 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河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浙江赫克力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伊晓波、陈中华、毛书彦、杨大伟、韦学忠、骆明非、董捷、高国兴、邢延超、石光同、曹苗根、周寿斌、郭锡民、楼志强、陈振富、艾宝山、马永刚、洪清富、邓继东、郝硕硕.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流通领域废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废电池)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环节的运行技术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社会源”废电池的回收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利用的废电池,不适用于返厂再使用的旧铅酸蓄电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41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GB2166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199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铅酸蓄电池lead acid battery
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
3.2 电解液electrolyte以硫酸为主的具有离子导电性的液体或胶体物质.
3.3阀控式铅酸蓄电池valve regulated lead acid battery注:这种电泡或电池组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添加电解质. 带有阀的密封蓄电池,在电池内压超出预定值时允许气体逸出.
排气式铅酸蓄电池vented lead acidbattery
电池盖上具有能析出气体产物的一个或多个排气装置的铅酸蓄电池.
GB/T 37281-2019
3.5
废铅酸蓄电池used lead acid battery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使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使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铅酸蓄电池.
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聚集、分类和整理的过程.
暂时贮存temporary storage
符合对废电池暂时贮存场所规定条件的,由暂存点实施的一种贮存、保管方式.
3.8
集中贮存centralized storage
符合废电池集中贮存场所的所在地、面积、设施和贮存时间等规定条件的,由集中贮存场所实施的一种贮存、保管方式.
3.9
运输transport
使用专用运输设备,将废电池由暂存点转移至集中贮存场所的过程,包括集货、分配、搬运、装卸等.
专用运输设备special transportequipment
符合防风、防雨、防腐、防涉漏等功能的运输设备.
3.11
将收集的废电池,经过分类、包装、贮存、运输等活动,从集中贮存场所移出的过程.
3.12
再生铅企业secondary lead
以废铅酸电池为原料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专业从事废电池无害化再利用的企业.
3.14
生产者责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延伸. 生产者和进口商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
3.15
社会源social sources
来源于社会流通领域,具有来源分散、产量不固定、种类复杂的特点,与工业领域的集中来源相对应.
4要求
4.1一般要求
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者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回收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 2
收废电池.
4.1.2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要求对其所生产(进口)的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统一的“信息标识”,并确保信息标识与电池产品具有唯一对应性.
图1废电池闭环选向回收体系架构示意图
4.1.4经销网点、暂存点、集中贮存场所等应落实废电池的最终去向,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再生铅企业进行无害化利用,不得将废电池转移给无废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有效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特性:装有废电池的装置应按照GB18597的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见图2),禁止在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
图2危险废物标签
4.1.6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情况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或记录薄)和视频监控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危险废物的类别、重量或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保存相关视频监控录像,并至少按月向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4.2收集
4.2.1废电池应处于独立状态,带有连接线(条)的应将连接线(条)拆除.
4.2.2废电池应按以下方法进行鉴别和分类:
a)铅酸蓄电池的鉴别:按废电池外壳上的回收标志(图3)鉴别或确认为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通常为2的倍数,如2V、6V、12V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