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1037-2009代替GB/T 11037-2000
Test method for strength and tightness of marine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1037-2000船用输锅炉及受压容器强度和密性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B/T11037-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名称改为"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强度和密性试验方法”;适用范围改为:设计压力不大于9.8MPa,介质为水及蒸汽的锅炉;设计压力不大于6.4MPa,介质为水或空气的压力容器:增加了过热器、过热器联箱、过热器管及过热蒸汽阀的试验压力要求,并细化了压力容器的试 验压力要求:增加了材料屈服强度对试验压力的要求:一对试验用介质温度的要求进行了完善和增加:一求盖号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船用锅炉厂有限公司、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玉东、魏华兴、刘衍玲、刘国良、苏正东、仲崇欣、胡光富、车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强度和 密性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锅炉及压力容器(以下简称锅炉及压力容器)及其受压部件、附件的强度和密性试验要求、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9.8MPa,介质为水及蒸汽的锅炉;设计压力不大于6.4MPa,介质为水或空气的压力容器.
2要求
2.1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p./MPa序号 名 称 强度试验 密性试验(制成或装配完毕) (附件安装后)1 汽、水简、联箱、经济器联箱 1.5p2 过热器联箱 工作温度≤350C 1.5p锅护、过热器、经济器 工作温度>350C 1. 5pR/R 1.5p 1.2534 压力容器 工作温度≤350℃ 1.5p (空气瓶做工作压力下 1.25p工作温度>350C 1. 5pR/R 气密性试验)5 钢炉烟管、水管,过热器管和经济器管 2p(弯制加工后)6 过热燕汽闽 2.5 1.5p7 其能锅护附件和空气瓶瓶头阀 2p 1.25设计压力、单位为花帕(MPa);R R 材料在工作温度:C时的屈服点或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R1.单位为牛每平方毫米(N/mm²). 材料在350C时的屈服点或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R1.单位为牛每平方毫米(N/mm²1;
2.2强度试验
2.2.1锅炉、压力容器、经济器及过热器本体的强度试验应采用液压试验.
2.2.2锅炉、压力容器、经济器及过热器本体应在组装完毕,经无损检测等检验合格,未经油漆和敷设隔热层的情况下,进行强度试验.对需要进行热处理的试件则应在热处理后进行强度试验.
2.2.3对于汽、水筒和联箱,强度试验可在钻孔前(指管群孔),但应在焊好接管、短管及各种附件和热处理(需要时)之后进行.
2.2.4试验压力应不超过元件材料在试验温度下屈服强度的90%.
2.2.5试验时周围环境应整洁,环境温度一般不低于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