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731-2026代替GB/T 31731--2015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recovering for waste musical instrument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1731-2015《废弃乐器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规范》,与GB/T31731-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废弃乐器"的定义(见3.1.2015年版的3.1);9)增加了术语“回收经营者”(见3.11);更改了通则的概述(见4.1,2015年版的4.1); 一更改了材料选择的一般要求(见4.2.1 2015年版的4.2.1):更改了分类的规定(见第5章,2015年版的第5章);一更改了回收的规定(见第6章,2015年版的第6章);一更改了拆解的规定(见第7章,2015年版的第7章):一更改了忙存、处置场的规定(见8.18.2,2015年版的8.1、8.2); 一更改了贮存容器堆叠高度的规定(见8.6,2015年版的8.6);更改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规定(见9.2,2015年版的9.3);一更改了处理与处置的规定(见第10章,2015年版的第10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岭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宏泰本业有限公司、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北京乐器研究所)武汉艾立卡电子有限公司、云羽之音智能乐器(武汉)有限公司、上海飞悦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范廷国、汤仁武、朱小宏、刁函敏、郭婷、盛鹏云、呼晓鹏、秦宏伟、庄严、钱军建、钱伟、周峰、计皓波、张鑫、张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GB/T31731-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随着我国文化艺术的普及和素质教育的提高,乐器的使用量越来越大,随之而来因性能降低和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乐器也越来越多,因而产生了大量的废弃乐器.为避免资源浪费,充分回收这类乐器中所产生的木材、金属、化工等多种材料且再生利用并对这些材料中存有的有害物质进行妥当处置,以避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免造成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是制定本文件的目的.为引导制造商正确回收和处理废弃乐器,根据(中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本文件.
废弃乐器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乐器设计阶段回收利用的通则与一般要求,给出了废弃乐器的分类、回收、拆解、贮存、利用、处理与处置的方法,界定了废弃乐器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乐器产品、零件、部件和包装物的回收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文件.
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20861-2007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GB/T23384-2009产品及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GB/T23685-2009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27610-2020废弃资源分类与代码 GB28489乐器有害物质限量GB/T39224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2.1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3术语和定义
GB/T20861-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乐器waste musical instruments
废产品、过期产品.
注:包括构成其乐器的零件和部件等.
3.2
再使用reuse
废弃产品或其中的元器件、零部件继续使用或经清理、维修后继续用于原来用途的行为.
[来源:GB/T 20861-2007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