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40A77备案号:34118-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CH/T8024-2011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fordata acquisitionofairborneLiDAR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
目次
1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总则5技术准备6飞行计划7飞行实 8数据预处理9量控制10相关文件制作 1011成果整理与上交 I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飞行记录单 偏心分量测定表 1213
前言
本标准起草规则依据GB/T1.1-2009.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长安大学、武汉大学、北京东方道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平、隋立春、邓国庆、谢露蓉、马洪超、张生德、储征伟、许振辉.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阶段的基本要求以及技术准备、飞行计划与实施、数据预处理、数据质量检查、成果提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测绘中机载激光需达数据获取的生产作业.其他性质的测绘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83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H/T1001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4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801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 CH/T8021 数字航摄仪检定规程CH/Z3005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GB/T14950-2009.数据获取4.150]
3.2
激光扫描仪laserscanner
发射激光脉冲,通过记录激光脉冲从发射经目标物反射到接收单元的时间延迟,测定从发射点到目标物反射点之间距离的激光测距系统,
3.4
机载激光雷达airborneLIDAR
在航空平台上,集成激光雷达、定位定姿系统(POS)、数码相机和控制系统所构成的综合系统.3.5
点云point cloud
以离散、不规则方式分布在三维空间中的点的集合.
CH/T8024-2011
3.6 激光雷达点云LIDARpointcloud通过激光雷达扫描获得的点云.
3.7点云密度densityofpoint cloud注:一般用每平方米的点数表示. 单位面积上点的平均数量.
3.8激光有效距离elfectiveranging of the laser激光扫描仪可以探测的距离.
3.9
反射率reflectivity
投射到物体上被反射的辐射能与投射到物体上的总辐射能的比率.
注:一般利用激光接收装置接收到的物体反射的散光脉冲数与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激光脉冲数的比率计算.
4总则
4.1点云密度要求
机载激光雷达获取的点云数据密度应能满足内插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的需求.具体值见表!的规定.平坦地区点云密度适当放宽,地貌破碎地区适当加严.
表1点云密度要求
分题比例尺 数字高程模型成果格网间距/米 点云密度/(点/米)1500 0.5 >16 ≥12000 1:1 000 2.0 1.0 ≥115 000 2.51.10000 5 0 0.25按不大于1/2数字高程模型成果格网间距计算点云密度,
4.2点云数据高程精度要求
点云数据高程精度应使用野外控制点数据进行检查,其高程中误差应不大于表2的要求.
表2点云数据高程精度要求
单位为米
比例尺 地形类别 数字高程模型成果高程中误差 点云数据高程中误差平地 0.2 0.151500 丘藏地 0.4 0.5 0.25 0.35高山地 山地 0.7 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