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 CH/Z 3005-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pdf

数码相机,测绘,航摄,航空摄影,附录,测绘
文档页数:18
文档大小:11.29MB
文档格式:pdf
文档分类:测绘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A77 ICS07.040备案号:29586-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CH/Z3005-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Specificationsforlow-altitudedigitalaerialphotography

国家测绘局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航摄系统要求4.1飞行平台要求5航摄计划与航摄设计 4.2数码相机要求5.1航摄计划 35.2航摄设计7飞行质量与影像质量要求 6航摄实施.7.1飞行质量7.2影像质量8成果质量检查8.1检查范围 8.2检查项目和方法8.3空中三角测量精度验证9成果整理与验收9.1整附录A(资料性附录)航摄常用计算公式 9.2验收.附录B(资料性附录) 航摄飞行记录表 10附录C(资料性附录) 旅角计算示意图 II附录D(资料性附录)航线示意图 附录E(资料性附录)相机安装示意图 13 12附录F(资料性附录)航摄资料移交书 14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贵任公司、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英成、丁晓波、毕凯、郭童英、刘小丁、廖明、曲磊、唐力明、李玲、杨江江、丁华样、张丽娜、长胜.

引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超轻型飞型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的技术水平、应用情况及相关软硬件生产现状、参照有关航空摄影标准,对低空航空摄影工作进行规范.

本标准中的“低空数字航空摄影”非严密概念,仅作为代名词以区别于大飞机和大幅面数字航摄仪所进行的“数字航空摄影”,其特点如下:

一采用轻小型飞行器,可使用、但不依赖机场起降;

一相对航高较低,一般在2000m以下;

采用2000万像素以上小像幅数码相机作为传感器进行航空摄影测量工作.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生产的航摄系统要求、航摄计划与航摄设计要求、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成果整理和验收要求.

图为主要目的的低空数字航空摄影工作.其他比例尺成果测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超轻型飞型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以1:500.1:1000、1:2000航测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滑翔伞、直升机等飞行平台进行航空摄影的系统. 采用2000万像素以上框幅式小像幅数码相机和有人驾驶超轻型固定翼飞机、三角翼飞行器、动力

3.2

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aerialphotography systemof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采用2000万像素以上框幅式小像幅数码相机和无人驾驶的固定翼飞机、直升机、飞艇等飞行平台进行航空摄影的系统.

4航摄系统要求

4.1.1飞行高度4.1.1.1相对航高

4.1飞行平台要求

相对航高一般不超过1500m,最高不超过2000m.

4.1.1.2绝对航高

满足平原、丘陵等地区使用的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的飞行平台升限应不小于海拔3000m,满足高山地、高原等地区使用的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的升限应不小于海拨6000m

4.1.2续航能力

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的飞行平台的续航时间须大于1.5h.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匿名用户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