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696-2017
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 for collecting disused chemical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标淮起草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潍坊大耀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慧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潍坊科澜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高普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华研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水知音检测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大学、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新申世纪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中明、徐晓江、余海军、马艳萍、温炎桑、王强、张小、李军、陈嘉宾、高同珍、陈双、谢英豪、郑怀礼、郭风鑫、申静、张学梅、李长东、李和敏、赵美敬.
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指南
1范围
求、废弃化学品包装要求、废弃化学品标志、标签要求、废弃化学品贮存要求、废弃化学品收集管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化学品收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废弃化学品分类要求、废弃化学品收集要安全和污染防治,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化学品产生者和废弃化学品经营者对废弃化学品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日常管理等相关活动.
学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以及涉及生物因子(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的生化废弃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085(部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29329废弃化学品术语GB/T31190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932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一般化学品disused general chemical
注:包括不合格的,过期失效的、劣质的一般化学品. 被抛弃或者放弃使用的,未被列人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及放射性废物管理的一般化学品及其包装.
3.2
处置disposal
将废弃化学品楚烧和用其他方式改变废弃化学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
GB/T 34696-2017
的废弃化学品的数量、缩小废弃化学品的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废弃化学品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
收集collection
废弃化学品的聚集、分类和整理的过程.
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暂时性存放废弃化学品的活动.
3.5废弃化学品产生者chemical wastegenerator 在生产活动中有废弃化学品产生的组织(含单位或个人).
从事废弃化学品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单位.
废弃化学品收集chemicalwaste collection
废弃化学品产生者及废弃化学品经营者对废弃化学品的聚集、分类和整理的过程.注:废弃化学品收集包括皮弃化学品产生者负责对本单位产生的废弃化学品的收集和皮弃化学品经营者负费在一定区域内对废弃化学品的收集.
相容性patibility
两种以上废弃化学品混合或废弃化学品与收集容器、材料接触时不会发生放热、着火、爆炸、聚合、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性质.
3.9
卫星式存储区satellite accumulation area;SAA
日常活动中临近产生点且可少量暂时放置废弃化学品的区域,为其贮存同类废弃化学品的专属区域.
3.10
集中存储区waste accumulation area;WAA
由废弃化学品产生者或废弃化学品经营者按照规定设置专属管理的主要贮存区域.
4一般规定
4.1废弃化学品产生者和经营者不应擅自藏匿、填理、倾倒、丢弃、分撤、遗失或私自转移废弃化学品.4.2在废弃化学品收集、贮存等活动中,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遵循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贮存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其经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3产生的废弃化学品,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或预处理后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数量、降低或者消除其部分或者全部危险特性.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废弃化学品,应建设存设施和场所,按照第5 章、第6章、第7章、第8章和第9章的要求,对废弃化学品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和贮存.4.4废弃化学品产生者如无处理废弃化学品的技术设施和能力,应将其产生的废弃化学品收集后交给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废弃化学品经营者进行转运和处理处置.4.5废弃化学品产生者的收集行为包括以下内容:由废弃化学品产生者在产生节点将废弃化学品集中收集,包装到适当的容器中,对废弃化学品性质进行标识,并集中到产生单位内部临时贮存设施,分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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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废弃化学品经营者的收集行为包括以下内容:在废弃化学品产生者的贮存设施内,对废弃化学品 区存进行数量清点、名称核对、包装检查:对已经转运至本单位的废弃化学品进行分、归类人库、分类贮存及出库.4.7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的收集按GB/T31190的规定执行. 4.8未知的废弃化学品在未确定其危险特性前按照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鉴定后按照其鉴定的类别进行管理,鉴定结果作为其管理依据.4.9废弃化学品经营者涉及运输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
5废弃化学品分类要求
5.1废弃化学品分为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弃一般化学品.5.2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符合GB6944-2012的规定.5.3已知成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应根据其产生源特性和GB12268-2012中表1进行判别.的规定执行.5.5未知成分的废弃化学品的危险性按GB5085(部分)进行鉴别.
6废弃化学品收集要求
6.1废弃化学品收集作业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临时作业区域,设置作业区域界限标志和警示牌,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废弃化学品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6.2在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晒、防潮、防爆、防火、 防丢失、防跌落、防中毒、防感染等.6.3废弃危险化学品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6.4废弃危险化学品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内部转运记录.6.5废弃危险化学品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废弃危险化学品遗失在 转运路线上,并对转运工具进行清洗.6.6收集作业时应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包装物,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6.7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后应对收集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6.8如需要对废弃化学品进行混合收集,收集之前应明确废弃化学品的成分,根据废弃化学品相容性表(参见附录A)及化学品安全说明书的有关安全数据进行收集,并如实进行标识,不明成分的废弃化 学品不应与其他废弃化学品混合收集.
7废弃化学品包装要求
7.1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时应根据其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状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型式 和包装类别.7.2根据废弃化学品特性选择相应材质的包装,包装材质应与废弃化学品相容,包装材质与废弃化学品的化学相容性参见GB18597-2001中附录B.7.3对废弃化学品进行包装时,应参照该产品规定的包装型式,采用的包装型式应不低于原包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