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ICS 35.240.6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0292-2021
跨境电子商务电子运单规范 Cross-border electronic merce-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nic waybill
2021-05-21发布2021-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0292-2021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传输流程 5数据元描述方法 6数据结构 7数据元使用 8证实方法 参考文献
GB/T4029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3)提出并归口。
认证有限公司、芜湖市海洋物流有限公司、亳州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腾亚工 贸有限公司、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佛山市易恒照明光电有限公司、佛山市金钜伦五金文具有 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纬隆纺织有限公司、厦门登涵船务有限公司、义乌美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 市久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徐州捷科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颖、林婷、刘明、孙晓立、吕宜亮、潘瑶、林培珠、张荫芬、陈小红、任冠华、 李启华、鲁海元、左登华、杨春平、李鹏超、王智波、魏永利、陈林林、陈荣瑞、麦伟基、陈绪超、余小娟、 蒋哲、张苏、丁溪溪。
GB/T 40292-2021
跨境电子商务电子运单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中电子运单的传输流程、数据元描述方法、数据结构和数据元使用要求 和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输中相关参与方之间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相关系统设计、开 发与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6512运输方式代码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18804运输工具类型代码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electronic merce 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 完成交易的一种商业活动。
[来源:GB/T 37146-2018,3.1] 3.2 托运人consigner 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来源:GB/T 18354-2006,3.1] 3.3 承运人carrier 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来源:GB/T18354-2006,3.2] 3.4 运单waybill 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用于记录原始运输信息及服务约定的一种 单证。
GB/T 40292-2021
4传输流程
电子运单是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式传输运单信息的电子单证,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 商")电子运单传输流程涉及的参与方包括:托运人、物流企业(即承运人)、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即单 一窗口)以及海关业务管理系统。
跨境电商电子运单传输流程见图1,具体如下: a)托运人向物流企业下达运输任务,物流企业形成电子运单; b)物流企业电子运单生成系统应与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直接对接,实时进行电子运单传输; c)物流企业将电子运单数据传输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平台进行电子运单数据处理后传输 至海关业务管理系统,系统回执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平台进行回执处理后传输至物 流企业,物流企业接收回执并将运输信息至托运人。
托运人物流企业(承运人)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单一窗口)海关业务管理系统 下达运输任务电子运单数据处理接收数据
运输信息接收回执回执处理
图1跨境电商电子运单传输流程
5数据元描述方法
5.1数据元基本属性 电子运单信息包括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数据元,每个数据元通过数据元英文标识、中文名称、数据类 型和格式、约束/条件以及说明5个属性进行描述,属性和说明见表1。
表1电子运单数据元基本属性 序号数据元属性说明
数据元的唯一标识。
数据元英文标识用LCC方式,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