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1.120 L 47 备案号:50585-2015SJ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1460.6.2-2015
液晶显示用背光组件 第6-2部分:测试方法 动态光学与光电参数 Backlightunitforliquidcrystal display Part 6-2:Measuringmethods of dynamic optical andoptoelectrical parameters
2015-04-30发布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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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4.1标准大气条件 4.2仲裁标准大气条 4.3预热时间, 4.4暗室条件. 4.5测量系统 4.6标准安装 4.7测试设 5详细要求.S. 5.1全屏动态控制背光组件 5.1.1亮IRY性变化 5.1.2色性变化 5.1.4闪烁 5.2线性动态分区域动态控制背光组件10 5.2.1亮度非10 5.2.2色度非均 5.2.3动态功耗变件14 5.2.4闪烁度变化,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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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液晶显示用背光组件》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规范: 第2部分:CCFL背光组件空白详细规范; 第3-1部分:便携式显示用LED背光组件空白详细规范; 第3-2部分:显示器用LED背光组件空白详细规范; 第3-3部分:电视接收机用LED背光组件空白详细规范; 第3-4部分:车载用LED背光组件空白详细规范: 第3-5部分:家用电器用LED背光组件空白详细规范; 一第3-6部分:工业仪表用LED背光组件空白详细规范: 第4部分:基本额定值和特性; 第5部分:环境试验方法: 第6-1部分:测试方法光学与光电参数; 第6-2部分:测试方法动态光学与光电参数: 第6-3部分:加速寿命试验 第7部分:电气接口: 第8部分:机械接口。
本标准为《液晶显示用背光组件》的第6-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TCL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三色仪器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卫东、牟同升、张泓、孙贤文、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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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用背光组件 第6-2部分:测试方法动态光学与光电参数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液晶显示用背光组件(以下简称“背光组件”)的动态光学与光电性能参数的测量方 法。
本部分适用于液晶显示用背CCFL(冷阴极荧光灯管) 等背光组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是注日期的引件,仅 件。
凡是不注日期文件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平 SJ/T11460201液用背光组件第1部分:总规藏 SJ/T1146(.15崇用育光维行第6-1部分:湖试方法-电参数 CIE15:2004色度学ormetry) 3术语和定义 SJ/T114603界定的以及义适 3.1 线性动态背光 背光组件动态控制的一是对整个背光发光面进行按的区域划分,各个区域可 以独立地进行亮度控制。
4一般要求 4.1标准大气条件 测量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下列规定: a)温度:15℃~35℃; b)相对湿度:25%~75%: c)气压:86kPa~106kPa。
4.2仲裁标准大气条件 测量和试验的仲裁标准大气条件按下列规定: a)温度:23℃±1℃;
SJ/T 11460.6.2-2015 b)相对湿度:48%~52%; c)气压:86kPa~106kPa。
应在具备防尘、防震、遮光和无空气对流的静止环境中进行。
4.3预热时间 背光组件点亮后,用亮度计或光度计连续测量其中心亮度或光通量,当在5min内连续测量六个点 其测量值的最大偏差不超过2%时,即认为背光组件完成预热,达到稳定状态。
最短稳定时间应不小于 15 min。
4.4暗室条件 从被测背光组件反射至探头的背景照明光亮度应小于0.01cd/m或环境照度小于1lx。
如果不满足这 些条件,背景光应扣除,同时在测量报告中注明。
4.5测量系统布局 测量系统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光测量设备应与背光组件上的测量区域垂直对齐: b)标准测量距离EX0应为背光组件发光面高度或背光组件宽度的2.5倍,实际测量距离应在 0.5m~1.5m之间,测量距离应在测量报告中注明(见图1); 光测量设备需取一个适当的孔径角,其值不大于2。
如果上述的孔径角设定有困难,可以调 整测量距离和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