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99—2023 代替HJ/T199—2005 ironment 永质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on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otal nitrogen -Gas-phase molecular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I sIu!W 2023-11-27发布 2024-06-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HJ199—2023 目 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方法原理.... 5干扰和消除 .2 6试剂和材料 .2 仪器和设备 8样品 ...3 9分析步骤 .4 10结果计算与表示5 11准确度. 6 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3废物处置. 14注意事项 附录A(资料性附录)过硫酸钾的提纯 10 i HJ199—2023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 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是对《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T199一2005)的修订.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一2005)首次发布于2005年,起草单位为 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宝钢环境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总氮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删除了气液分离装置的描述、无氨水的制备等内容: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试剂的配制、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校准曲 线的类型和建立、结果计算与表示;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试样的制备; —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一2005)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 站、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11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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