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2101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沃榆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河北嘉星绒业有限公司、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雅珂耗牛绒科 技有限公司、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沃榆特毛绒制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章惠新、孙健翔、项伟、陈思唯、孙连山、曹宪华、吴砚文、倪美华、李慧、蒋庆云。
FZ/T 21017-2022
耗牛绒绒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耗牛绒绒条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鉴定纯耗牛绒纤维制成的绒条产品品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706纺织品毛纺织产品术语 GB/T6500毛绒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烘箱法 GB/T6501羊毛纤维长度试验方法梳片法 GB/T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9994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10685羊毛纤维直径试验方法投影显微镜法 GB/T24443毛条、洗净毛疵点及重量试验方法 FZ/T20002毛纺织品含油脂率的测定 FZ/T21007-2013山羊绒绒条
3术语和定义
GB/T57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技术要求
4.1分等规定 4.1.1耗牛绒绒条根据纤维平均细度分档。
平均细度不符合其规定的指标范围,则应按其相应的细度进 行升降处理。
4.1.2耗牛绒绒条的品等,按其物理指标和外观疣点的检验结果,分为一等品、合格品,低于合格品为等 外品。
4.1.3加权平均长度、20mm及以下短绒率、重量不匀率、粗毛率及外观疵点为评等指标,耗牛绒绒条的 细度变异系数和长度变异系数作参考指标,以其中最低一项评等。
4.1.4绒条的单位重量允差及重量不匀率是出厂的保证条件,不符合规定者,应作等外品处理。
如供需 方另有合约规定者,可按合约规定执行。
FZ/T 21017-2022 4.2物理指标和外观疲点 耗牛绒绒条物理指标要求按表1。
表1物理指标要求 细度变加权平长度变20 mm单位重重量 细度平均细度范围异系数均长度异系数及以下量允差不匀率粗毛率 pm等级pm%mm%短绒率g/m%%
W% .22.0 18.0及以下合格品≤18..52.5 18.518.1~19..03.0
合格品263537 等品2640372.84.0 19.5合格品19.1~20..14.5
.61.03.05.0 20.520.1~21.0
合格品2937372.9 等品2942372.46.0 21.5合格品21.1~22..76.5
一等品3144372.27.0 22.0以上合格品>22..57.5 4.3外观疵点 耗牛绒绒条外观藏点要求按表2。
表2外观癌点要求 细度等级毛粒/(只/g)皮属/(只/g)其他纤维 μm 18.0及以下一等品2.540
合格品3.045 18.5-等品2.540
合格品3.045不允许 19.5一等品2.540
合格品3.045 20.5一等品3.040
合格品3.545
2
FZ/T 21017-2022 表2外观点要求(续) 细度等级毛粒/(只/g)皮属/(只/g)其他纤维 μm 21.53.040
合格品3.545
3.040不允许 22.0以上合格品3.545 4.4回潮率及含油脂率 耗牛绒绒条成包时的回潮率不大于18.0%,含油脂率不大于1.0%。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T6529规定执行,温度为(20.0士2.0)C,相对湿度为(65.0±4.0)%。
5.2取样方法 5.2.1取样数量按双方协议执行。
协议未规定的,可随机取出应取的箱(包)。
开箱(包)后,从不同的部 位随机取出应取毛球数。
见表3。
表3取样数量 每批产量取样箱(包)数拍取毛球数 20箱(包)以内[含20箱(包)]5箱(包)每箱(包)取4只毛球,共计20只毛球 20箱(包)以上10箱(包)每箱(包)取2只毛球,共计20只毛球 5.2.2将每只毛球拉去表面数米后,各取不少于3.0m的绒条两段作为实验室样品,一段供试验用,另一 段备用。
5.2.3用于回潮率使用的试验样品,从毛球内层、外层等量抽取,或毛球的中层抽取,总重量约50.0g,快 速密闭封装。
5.3试验 5.3.1平均细度试验 按GB/T10685的规定执行。
5.3.2加权平均长度、长度变异系数与20mm及以下短绒率试验 按GB/T6501的规定执行。
5.3.3绒条单位重量、重量不匀率试验 按GB/T24443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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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粗毛率试验 按GB/T24443的规定执行。
5.3.5毛粒、皮屑试验 毛粒及皮屑试验按FZ/T21007-2013中的5.3.6的规定执行,其中皮屑不论大小均应挑出计数。
5.3.6其他纤维试验 按GB/T24443的规定执行。
5.3.7含油脂率试验 按FZ/T20002的规定执行。
5.3.8回潮率试验 按GB/T6500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供需双方应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验收。
6.2公定重量可按公式(1)计算,耗牛绒绒条的公定回潮率按GB/T9994中耗牛绒的规定执行,公定含 油脂率1.5%。
m=mX(100+W)×(100-Y) (100+W)×(100-Y。
) 式中: m-公定重量,单位为千克(kg); m-实测重量,单位为千克(kg); W。
--公定回潮率,%; Y实测含油脂率,%; W--实测回潮率,%; Y。
公定含油脂率,%。
6.3验收时,公量差异在土0.5%以内(包括0.5%)时,发货重量不需修正,超过土0.5%则按实际重量结 算。
如双方另有协议不在此限。
6.4任何一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时,可提请双方同意的仲裁检验机构,按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取样复 验,复验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7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7.1包装 7.1.1产品包装应完整,保证纤维不受损伤并便于储存和运输。
7.1.2不同批号、等级和规格的产品应分别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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