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圆筒式灯头的量规 QB/T 2220-1996 前言 本标准是在QB696-7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中增加了SX6s、S12s两个规格 的灯头量规。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标准QB696-79《圆筒式灯头的量规》作废。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光源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华明实业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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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T 2220--1996 圆筒式灯头的量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圆筒式灯头互换性尺寸的量规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标志、包装及 使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和制造检验按GB2798生产的圆筒式灯头用的量规及其使用方法和原 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 示版本均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 可能性。
GB2798-81圆筒式和凹式灯头的型式和尺寸 GB1957-81光滑极限量规 3产品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量规按用途分为通规和止规两类,共有SX6s、S7s、S10s、S12s、SY15s、 S19s六种规格。
4技术要求 4.1圆筒式灯头量规的型式、尺寸应符合下列图表的规定。
SX6s和S19s灯头的通规见图1和表1; S7s、S10s和SY15s灯头的通规见图2和表2; S12s灯头的通规见图3和表3; SX6s、S7s、S10s、S12s、SY15s、S19s灯头的止规见图4和表4。
4.2量规的材质、工作面硬度和表面粗糙度等主要技术条件应符合GB1957第3章的要 求。
4.3通止规工作面倒角为0.5×45。
4.4制造厂应有经计量部门验证的校验规,以备对量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量规应有 合格证。
5标志、包装 5.1量规的非工作面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中国轻工总会1995一06-05批准 1997-03-01实施 36
QB/T 2220-1996 a.量规的型号:该型号与相应被检灯头一致; b.量规专用代号: 通规-“通”或“T", 止规"止"或“Z"; c.本标准编号:QB/T2220一一1996; d.出厂日期和厂商标志。
5.2量规包装前应进行防锈处理,并用硬质材料作外部包装。
6使用原则 灯头生产厂用符合本标准的量规检验灯头时,生产部门应使用较新的或磨损较小的通 规,检验部门和用户应使用较旧的或磨损较多的通规。
H D H2 图1SX6s.S19s灯头的通规 表1 基 本 尺 尺寸符号 制造偏差 磨损后的极限偏差 SX6s S19s d 28'9 19.2 +0.01 +0.02 0 H: 6.35 19.0 0 -0.01 H 6.86 21.0 +0.01 0 D 30.0 40.0 目的:检验SX6s、S19s灯头的外径最大值和全长。
检验;灯头应能从0面完全进入量规,其底部(或口部)不应低于X面和高于Y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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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2220--1996 H H H 图2S7s、S10s、SY15s灯头的通规 表2 尺寸符号 基 本 尺 寸 制造偏差 磨损后的极限偏差 S7s S10s SY15s d, 7.2 10.0 15.25 +0.01 +0.02 0 d2 5.0 4,4 5.0 +0.01 +0.02 0 H 10.7 12.3 19.5 0 -0.01 H 12.7 20.5 +0.01 11,3 0 Hs 10.3 10.1 18.2 D 30 30 30 目的:检验S7s、S10s和SY15s灯头的外径最大值和全长。
检验:灯头应能从0面完全进入量规,其接触片(或灯头底部)不应低于X面和高于Y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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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2220-1996 H o D H H H 图3S12s灯头的通规 表3 尺寸符号 基本尺寸 制造偏差 磨损后的极限偏差 d 11.8 +0.01 +0.02 d. 9.6 +0.01 +0.02 0 d2 4,45 +0.01 +0,02 H, 11.7 -0.01 12,3 +0.01 H 0 Hs 10,2 H 5.0 D 30 目的:检验S12s灯头的外径最大值和全长。
检验:灯头应能从0面完全进入量规,其底面不应低于X面和高于Y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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