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0PA0108-2026
Additional training specifications for powered-lift pilot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进入训练条件,4.1驾驶员.4.2飞行教员.5训练内容.6训练实施.6.1训练机构6.2飞行教员的限制7训练评估..附录A(资料性) 动力提升航空器驾驶员训练大纲简表附录B(资料性) 训练证明文件参考文献...
T/A0PA0108-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沃兰特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爱尚云飞行科技有限公司、珠海中航飞行学校有 限公司、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江苏亚捷航空发展集团、北京蓝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华通用航究有限公司、上海新空直升机有限公司、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深圳市东部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中国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山西成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才兴邦科技有限公司、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
张宝柱、金君、吴晰晰、犹轶、张国光、李连东、刘晓飞、张聪、张瑞、祁圣君、杨黎、徐浩然、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二保、胡月秋、曹思照、沈猛、王东波、蔡立军、苟彦智、董明、孔令帅、王培清、赵向阳、李亲、赵杭蓉、曹新田、徐建军、赵文娟、赵麟、孙守明、张珑、霍洪磊、魏军、韩育弘、许鹏、王欢、杨玉、邱学清、张柯.
引言
随着低空经济的蓬勃发展,动力提升航空器(Powered-lift)作为衔接传统固定翼飞机与旋翼机的关键机型,在先进空中交通、应急救援及私人飞行等领域的应用价值日益凸显.然而,作为新型航空器,其配套培训、运行标准体系尚待完善,特别是动力提升航空器驾驶员训练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各主机厂依据自身理解定制训练科目,导致培训内容碎片化、标准不统一,严重制约了专业人才的培养进程.练的课程体系、教学实施、飞行实践及评估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与规范流程:在现行CCAR-61 鉴于此,本标准旨在填补这一空白,通过系统梳理动力提升航空器的运行特点与操作差异,对驾驶员训部《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体系框架内制定商业载人动力提升航空器驾驶员的附加训练要求,采取循序渐进、先行先试的策略,从而为未来制定正式的行业飞行培训规范积累宝贵的实践数据.
动力提升航空器驾驶员附加训练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从事商业运营的动力提升航空器驾驶员附加训练的进入条件、训练内容、训练实施以及训练评估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按AC-21-AA-2026-45《动力提升航空器适航标准》进行型号合格审定的国产动力提升航空器驾驶员附加训练及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动力提升航空器powered-lift
靠非旋转翼面在水平飞行时提供升力的航空器.亦称动力升空器. 能够垂直起飞、垂直着陆和低速飞行,主要依靠以发动机驱动的升力装置或推力提供升力,并且依
[来源:AC21AA202645 1]
3.2
受训人在飞行中、地面上、飞行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上从授权教员处接受训练的时间. 训练时间trainingtime[来源:CCAR-61-R5第61.7条(c)]
3.3
飞行经历时间aeronauticalexperience time
经批准的飞行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上所获得的在座飞行时间. 为符合航空人员执照、等级、定期检查或近期飞行经历要求中的训练和飞行时间要求,在航空器及
[来源:CCAR-61-R5第61.7条(f)]
3.4
转场时间cross-country time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飞行中所取得的飞行时间:
a)在航空器中实施:b)在含有一个非出发地点的着陆点:c)使用了地标领航、推测领航、电子导航设备、无线电设备或其他导航系统航行至着陆地点.
[来源:CCAR-61-R5第61.7条(h)]
3.5
授权教员authorizedinstructor
执行地面教学或者飞行教学的人员.
模拟机flightsimulator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