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
第三条质量及环保条款 3.1乙方应当出具砂浆的合格证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进口砂浆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
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3.2乙方提供的砂浆的各项性能指标需符合标准中的质量要求。
上述执行标准如有变动 的,以乙方供货时现行的最新标准为准。
若甲方对砂浆有特殊要求或乙方就砂浆向甲方做出 特殊承诺的,双方按甲方要求或乙方承诺中确定的更高标准执行。
3.3甲方应当在砂浆交接时对其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进行查验 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
对砂浆的前述事项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 并应说明理由。
申方收货后应及时检验砂浆质量,如对砂浆质量有异议,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4甲方有权要求从砂浆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砂浆进行质量复检。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砂浆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 权退货。
3.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砂浆实际使用的,视为对砂浆认可,乙方 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3.6若砂浆的质量、环保性能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7乙方承担所供砂浆从进场到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责任,但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 责任除外。
3.8乙方承担因在施工现场向散装干混砂浆移动筒仓打灰造成的环保责任(包括行政处 罚)。
3.9甲方承担砂浆使用过程中的环保责任。
第四条对账、发票及付款 4.1对账周期:双方约定每天为一个对账周期。
4.2对账方式 每个对账周期结束后双方应对上一对账周期中乙方货款进行对账并签署对账单,对账单 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对账单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发货单及对账单是双方 结算付款的凭证。
停止供货后_日内进行总结算,总结算单须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4.3付款 4.3.1本合同货款支付方式为:口电汇转账口支票口银行承兑汇票口商业承兑口 其他: 4.3.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_日内,甲方一次性 -3-
支付全部货款。
(2)分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估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_日内,甲方按照实际采购量向乙方支付剩余 货款。
(3)按月度付款:甲方每月日前支付上一月供货货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 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4)按对账周期付款:甲方于每个对账周期结束后的次日支付上一对账周期供货货款 的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5)按供货量付款:乙方的每批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到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 价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
(6)其他方式: 4.3.3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供货期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供货(包括交付剩余货物 的)),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日内按实际签收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并支付货款。
4.4发票条款 4.4.1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票种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口国税通 用普通机打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
4.4.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开具发票。
如遇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变化影响税 率及开具发票行为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4.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保证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并保证开具给甲方的 发票没有作废或没有被红字冲销,如因发票不合法导致的补交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相关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4.4.4本合同各方确认收款和纳税信息如下,因提供本方信息错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甲方开票信息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开票信息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4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5.1交(提)货方式: 5.2交(提)货时间: 5.3砂浆交接地点: 5.4甲方授权指定的砂浆签收人: 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签字笔迹
5.5甲方授权指定的对账结算人: 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签字笔迹
5.6乙方授权指定的对账结算人: 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签字笔迹
5.7指定砂浆签收人、对账结算人变更约定: 为防止日后对账结算纠纷,若甲方指定的砂浆签收人、对账结算人出现变更,则甲方应 当在变更当日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砂浆签收人、对账结算人授权书,以及变更后的姓名、联 系电话、身份证号、签字笔记等相关信息,甲方未及时出具变更后的授权书、提供有效信息 的,以变更前签字人为准。
5.8计量方式为过磅计量。
若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小于或等于3%,即在 合理损耗范围内,则交付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若甲方收货时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磅差 大于3%,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应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过 磅数量为准。
5.9其他约定: 第六条双方其他义务 6.1甲方义务 6.1.1甲方应当提前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 提供必要的协助。
6.1.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对账并支付货款。
6.1.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砂浆妥善保管、搬运、使用。
因甲方原因导致 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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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甲方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和规定。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 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能够达到环保 要求。
6.2乙方义务 6.2.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6.2.2乙方应当对砂浆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6.2.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6.2.4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
乙方车辆 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申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申方,提供优质服 务。
6.2.5乙方进入甲方场区遵守其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及财产安全,如乙方人员 或设备在甲方厂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意外事故或人身财产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不符合当地政府对于污染防治及车辆运输的相关规定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万分之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 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超过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了应按照前述约定向乙方支 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合同解除赔偿金。
7.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砂浆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 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交货期限相应顺延。
7.1.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1.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万分之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交货超过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了应按照前述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赔偿金。
7.2.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2.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8.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 -6-
起_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解除权消灭。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新 冠疫情,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9.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 情以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 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0.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 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人的,应当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或联系 人为准。
10.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 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 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12.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
如果 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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