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218-2018
船舶生产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管理要求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of main energy consumptionequipment for shipbuilding enterpris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佳帅、范征、李军、程楠、付永丽、刘碧涛、黄学良、张权、孙耀刚.
船舶生产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船舶建造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耗能设备的通用要求、选型与采购、使用管理、保养及维修管理、节能培训与宣传.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生产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6422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9153-200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736-2012电弧焊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耗能设备main energy consumption equipment
起重机械、切割机. 船舶生产企业在船舶建造过程中所使用的耗电量较大的设备,一般包括空气压缩机组、电焊设备、
4通用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对主要耗能设备的管理职责,并在工作中得以落实. 4.1.2企业应有专人负责能耗分析工作,定期对企业主要耗能设备及运行时间进行如实统计,并报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批、备案.4.1.3企业应对进厂安装的主要耗能设备进行产品性能及能耗情况复验.4.1.4企业应负责主要耗能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新购、更新改造设备依法开展节能监察、监测工作,杜绝淘汰设备和低效设备的运行.
4.2人员资质
4.2.1主要耗能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4.2.2从事主要耗能设备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掌握本岗位设备的工艺、运行操作和安全要求,并经考核后上岗.
GB/T 36218-2018
4.3文档管理
4.3.1企业应建立主要耗能设备台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设备名称:b)设备型号: c)生产厂家;d)出厂编号;e)额定能耗(功率);f)投运日期.
4.3.2主要耗能设备的技术档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a)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书:b)日常运行能效记录、能耗状况记录;c)节能改造技术资料(若有):d)能效定期检查记录;e)设备验收资料; f)其他相关文档.
4.3.3设备管理部门应按月对主要耗能设备各项能耗数据进行比较,并编制能耗分析表(样表参见附录A),做好相应的分析记录,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4.3.4应做好每一台主要耗能设备的能耗记录. 4.3.5能耗定额分析的有关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整理后归档保存.
4.4计量器具配备
4.4.1主要耗能设备或设备集中区域宜按照GB17167-2006第4章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4.4.3企业应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德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和维护等 4.4.2所配的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期内并进行定期检定(校准),对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档案.管理工作.
5选型与采购
5.1企业应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策划制定主要耗能设备的选型与采购准则,加强对选型与采购的管理.5.2企业应优先选购能耗较低的设备,新购设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能耗、排放标准,不应选购国家明5.3企业宜采用高效节能的新型燃气(丙烷、天然气等)替代高耗能的乙炔气. 令淘汰的耗能设备.5.4企业宜通过对外购买余热等方式替代高能耗的锅炉供热.5.5企业应使用节能高效的焊接方法与设备,淘汰高耗能的电机及低效的焊接设备;宜使用节能和节约原材料的逆变焊接设备;电弧电焊设备应优先选用GB28736一2012中规定的2级及以上能效等级5.6宜使用与变频器结合的具有可调节式恒流量、变扬程特性的节能型水泵,替代水阀进行流量调节. 设备.5.7对于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应选用符合GB19153-2009中规定的2级及以上能效等级设备.5.8主要耗能设备采购时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进行评估确认,建立台账.
6使用管理
6.1一般要求
6.1.1用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满足GB/T6422、GB/T15316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6.1.2对高耗能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并做好备案制度,耗能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应进行技术改造,改造 要求.后仍达不到节能减排标准的不应继续使用.6.1.3应建立耗能设备退出机制,防止淘汰的耗能设备没有经过更新改造升级而进行二次使用.6.1.4企业应通过现场核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重点用能部门的用能情况进行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报告. 6.1.5企业应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重点用能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状况,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6.1.6企业应保证主要耗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6.1.7根据耗能设备的特性和生产加工的需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使耗能设备在经济运行区间内运行.6.1.9耗能设备的配电系统应减少线路损耗降低压降. 6.1.8用能设备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确保用能设备的安全运行.6.1.10间断作业设备应加装节能装置或人为及时操作.6.1.1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巡检点进行巡查,专业维修人员应对重点设备巡检,专职巡检人员除所负责的重要巡检点外,还应全面掌握设备的运行动态.
6.2空气压缩机组
6.2.1企业应制定空气压缩机组、供气管理制度,根据生产现场用气量,合理调配空气压缩机组的使用,并组织实施.6.2.2空压站应建在负荷中心附近,以缩短输送距离,降低空气压缩机组出口压力,并合理布置供气 系统.6.2.3空气压缩机组供气系统不应有泄漏现象,压缩机吸气口应安装在背阳、无热源的场所.6.2.4宜在站房或分配计量站出口统一设置流量计,专管供应各主要使用场所,在站内予以调整供气压力、流量等参数,便于集中管理.6.2.5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能耗监测合格指标见表1,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B中 表 B.1.
表1空气压缩机组能耗监测合格指标
监测项目 合格指标1 压缩机排气温度 风冷:≤180℃:水冷:≤160℃2 压缩机冷却水进水温度 ≤35 3 压缩机冷却水进出水温差 按产品规定空气压缩机组用电单耗 0.129kWh/m²(电动机容量不大于45kW时)4 0 115kWh/m²(电动机容量为55kW~160kW时1 0.112kWh/m²(电动机容量不小于200kW)注:电动机容量不在表列数据范围内时,合格指标可用内插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