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护理学会团体标准 T/CNAS05-2019 化疗药物外渗预防及处理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chemotherapy extravasation 2019-11-10发布 2020-01-01实施 中华护理学会 发布
T/CNAS05-2019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护理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四川 省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琦、李旭英、宋葵、孙文彦、王国蓉、江子芳、覃惠英、张晓菊、翟青、 徐波.
T/CNAS 05-2019 化疗药物外渗预防及处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化疗药物外渗的预防及处理的基本要求、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发疱性药物vesicantmedicines 一类能引起皮肤或黏膜起疱、溃疡或坏死的化学药物.
2. 2 刺激性药物irritantmedicines 一类能引起静脉或局部组织刺激性或炎性反应的化学药物.
2. 3 化疗药物外渗extravasation of chemotherapy drugs 静脉输注化疗药物过程中,药物渗漏至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
2. 4 解毒剂antidotes 可中和或减低发疱性药物毒性以减轻组织伤害的物质.
3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PVC:外周静脉导管(peripheral venous catheter) CVAD:中心血管通路装置(central vascular access device) PORT:输液港(implantable venous access port) 4基本要求 4.1应评估和识别化疗药物外渗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2应根据化疗药物的性质、化疗方案、患者血管条件等选择血管通路及工具,引起外渗的常见化疗药 物分类见附录A.
T/CNAS 05-2019 4.3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应定时评估血管通路装置是否通畅,并观察有无发生外渗的症状和体征.
4.4应告知患者出现疼痛、发红、肿胀、烧灼感、输液不畅等异常情况报告医护人员.
4.5出现化疗药物外渗时,应及时处理、记录、上报等.
5预防措施 5.1经PVC给药的预防措施 5.1.1宜选择前臂租、直、有弹性的上肢静脉,同一静脉在24h内不应重复穿刺.
5.1.2化疗给药不应使用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
5.1.3宜使用透明无菌敷料固定,导管留置时间应<24h. 5.1.4静脉输注化疗药物应看到静脉回血后方可给药. 5.1.5输注发疱性药物时 a)静脉推注2~5ml药液或每输注5~10min后,宜评估并确认静脉回血. b)总输注时间应60min或使用便携式输注泵给药时,宜选择CVAD.
5.2.2给药前应通过抽回血及推注生理盐水确认CVAD通畅.
5.2.3PORT给药时,应确保无损伤针固定在港体内.
5.2.4输注过程中应定时观察穿刺区域有无液体渗出、发红、肿胀等.
6处理措施 6.1发生化疗药物外渗时,应立即停止输液,保留血管通路装置.
6.2应使用注射器回抽静脉通路中的残余药液后,拔除PVC或PORT无损伤针.
6.3深部组织发生中心静脉化疗药物外渗时,应遵医瞩行X线检查确定导管尖端位置.
6.4应评估肿胀范围及外渗液体量,确认外渗的边界并标记:观察外渗区域的皮肤额色、温度、感觉、 关节活动和外渗远端组织的血运情况.
6.5发疱性药物外渗时,应遵医进行局部封闭,封闭时应避免损伤CVAD.
6.6根据外渗药物的种类,遵医瞩可使用相应的解毒剂和治疗药物,使用方法参见附录B.
6.7化疗药物外渗发生24-48h内,宜给予干冷敷或冰敷,每次15~20min,每天≥4次:奥沙利铂、植 物碱类化疗药物外渗可给予干热敷,成人温度不宜超过50℃~60℃,患儿温度不宜超过42℃.
6.8应抬高患肢,避免局部受压.
局部肿胀明显,可给予50%疏酸镁、如意金黄散等湿敷.
6.9应记录症状和体征,外渗发生时间、部位、范围、局部皮肤情况、输液工具、外渗药物名称、浓度 和剂量、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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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AS05-201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引起外渗的常见化疗药物分类 A1.发疱性药物 类别 常见药物 烷化剂 氮芥、苯达莫司汀等 抗生素类 葱环类(柔红霉素、多柔比星、表柔比星等)、丝裂霉素、放线菌素D等 植物碱类 长春碱、长春新碱、长春地辛、长春璃滨等 紫杉烷类 多西他赛、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等 A2.刺激性药物 类别 常见药物 烷化剂 卡莫司汀、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关法仑、达卡巴嗪、噻替帕等 抗生素类 博来霉素、米托葱醒、脂质体-阿霉素等 植物类 依托泊苷、伊立替康、托泊替康等 抗代谢类 阿糖胞苷、氟达拉滨、氟尿嘧啶、吉西他滨、甲氨蝶呤等 铂类 卡铂、顺铂*、奥沙利铂等 *顺铂在分类上属于刺激性药物,但须注意浓度及外渗的量,若高浓度(>0.5mg/ml)的顺铂发生大量外 渗时(>20ml),须按发疱性药物外渗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