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40 R44 团体标准 T/CTA 010-2024 滚装船商品车智能理货操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business of intelligent tallying mercial vehicle by Ro-Ro vessels 2024-11-28发布 2024-12-01实施 中国理货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缩略语. 5基本要求.. 5.1机构要求, 5.2人员要求, 5.3信息化要求.
6卸船理货操作流程与要求 6.1计划与准备 6.2理货实施 6.3制单签证 6.4报文发送 7装船理货操作流程与要求, 7.1计划与准备 7.2理货实施 7.3积载图绘制 7.4制单签证, 7.5报文发送, 8整理归档要求.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理货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烟台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日照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 司、烟台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杰、毕监平、孙录亚、刘正欣、邹明见、吴士凯、孙文龙、刘昌君.
滚装船商品车智能理货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滚装船商品车智能理货的基本要求、卸船理货操作流程与要求、装船理货操作流程与 要求、整理归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开展的滚装船商品车智能理货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T951-2022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业务规程 JT/T 1317-2020理货行业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JT/T951-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商品车智能理货intelligenttallyingmercialvehicle 将现代信息技术、理货作业流程融合集成,应用于商品车理货的计划与准备、商品车装卸、翻舱及 残损处理等环节,以实现理货质量、效率、安全水平提升的理货模式.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 IMO: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 Organization) OCR:光学符号识别(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 RFID: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5基本要求 5.1机构要求 5.1.1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b)具备固定经营场所.
c)具备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理货设施、设备、组织机构和理货人员.
d)建立明确的业务流程、操作规程、服务承诺、经营及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e)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5.1.2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按照质量体系运作要求,强化现场操作和后台操作管理,规范开展智能 理货工作.
5.1.3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使用智能理货设备或系统,部分取代现场理货人员的操作工艺,应符合行 业规定的理货要求,满足港口物流需求.
5.2人员要求 理货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b)掌握岗位职责、理货操作规范、理货英语及紧急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并熟练使用智能理货工 c)统一着装,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耐心、热情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 d)按要求参加培训、继续教育等活动,接受机构岗前培训后方可开展工作.
5.3信息化要求 5.3.1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宜具备与商品车智能理货相适应的信息化设备,设置计算机、移动终端、 摄像头、服务器、网络通讯、网络安全防护等设备作为理货服务的硬件基础.
5.3.2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建立商品车智能理货系统,系统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基础数据维护:实现对舱单管理、港口代码管理、船公司信息管理等相关理货业务管控.
b)视频识别及关联业务功能: 1)实现对商品车装卸数量、装卸总量、剩余装卸量等理货作业进度的实时管控: 2)实现对装卸车辆轮廊、热信号、驶入驶离时间等信息的自动采集: 3)实现对港序货差等异常状态的自动判别及提醒: 4)具备全黑、逆光、雨雪等不利环境及恶劣天气抗干扰能力.
c)智能巡检: 1)实现对多规格、多车型商品车车架号信息的采集、保存和上传: 2)实现对商品车车架号识别信息与装卸车辆数据的自动比对及差异提醒: 3)满足恶劣天气或环境、复杂光影等情况下车架号识别要求,车架号识别率≥98%: 4)支持船舶信息、舱层信息、舱单信息、理货信息等数据的本地存储: 5)支持无网络环境下理货作业的识别、核销,及网络恢复状态下的理货数据自动上传.
d)残损处理:实现对残损车辆部位、车辆全景的照片采集和残损信息描述.
e)积载图绘制: 1)实现对上游船舶积载图文件信息的识别、处理及绘制: 2)实现对实际理货数据及位置信息的实时获取,商品车积载图自动绘制等.
f)单证管理:实现对各类理货单证及批注的准确输出.
5.3.3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宜提供业务数据上传、理货进度查询、理货产品下载、相关信息确认、服 务评价等服务功能的客户端或服务平台.
5.3.4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保障机制.
6卸船理货操作流程与要求 6.1计划与准备 6.1.1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于作业前对相关方提供的理货依据及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发现问题及时 联系有关单位解决.
理货依据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进口舱单: b)商品车明细表: c)进口积载图.
6.1.2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向船方或其代理人了解船舶航行途中情况、商品车装载情况、装货港残 损情况,以及衬垫、隔票、卸船注意事项等信息.
6.1.3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与港口经营人进行联系沟通,根据船舶的作业计划、安排及要求,制定 商品车卸船理货作业计划,安排理货人员,配备理货工具和设备.
安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作业线数量,指派适当的理货人员: b)配备满足作业需要的理货依据及资料、移动终端、对讲机等理货用品: c)确定特殊商品车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理货措施和要求: d)向理货人员提出具体安全生产要求.
6.1.4理货人员应于作业前对商品车智能理货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理货前系统信息维护 工作.
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