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XXXX工程) 工程名称: 承包人: 分包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分包人已对 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 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人有关 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结构: 1.4分包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 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
1.5分包模式: 1.6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等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合同所确定的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完成.
如因乙方原因某部分施工 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另作发包,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合同造价的 30%作为违约金.
二、分包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此为暂定时间,具体以甲方审批通过的乙方 开工申请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 (以本分包工程最终通过验收时间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以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最新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 为准,已综合考虑非甲方自身原因的工期延误.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 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分包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法定节假日(特别是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各类天
气原因、交通管制、政府禁令、新冠疫情、中高考、两会、农忙、甲方或建设方或政府部 门领导检查、观摩、工地现状等对工期产生的影响,乙方承诺不因此类原因提出任何有关 的工期和费用索赔.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创优要求: ,并符合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四、分包合同价格 4.1签约合同价(含增值税)为: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此 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结算值为准.
其中,不含税金额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元),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税率为%.
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 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4.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具体单价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 价表(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表), 4.2.1综合单价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 ①人工费、甲供材以外的材料费、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外的其 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税费): ②设备进退场及场外运输费用、材料和设备的场内水平运输及二次倒运费用、专用工 具费、缺陷修复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措施费(如预埋预留、垃圾清运、现场搭拆施 工用架子、后期服务等费用)、超高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深化设计费: ③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书办理费用、进入工程所在地备案费用、意外人身保险等 保险费、扰民或民扰费用(以相关部门认定为准)、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检测费及检验试验 费、第三方检测费、验收费、安全监督费用、试运行费、地下障碍物清除费用、交通费、 保洁费、风险费用、协调及完成本分包工作内容的安全费用、技术费用、措施费用、乙方 自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危险作业意外 伤害保险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与完成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该综合单 价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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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变更项价款确定: (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的,追加项目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工程量按 实计算,价格执行5.2.1条相关约定: (2)清单外价款确定: ①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清单综合单价执行: ②清单中无相应内容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执行 规定(组价原则必须与投标时组价原则一致),不不分工种(没 有相同或类似定额可以套项时,双方协商,甲方有权利参考其它地区相近价格).
每工综 合单价元/定额工日,定额基价中的辅材费、机械费按%计取:人工、辅材、机械单 价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随政府政策性调整而调整:乙方仅按 中的定 额规定计取脚手架搭拆费、超高费两项费用中的人工费(计取基础的人工单价为中标价)、 空调采暖系统调试费、电气调试费(计算规则:住宅类工程每栋号一个系统:其他类工程每 栋号两个系统).
此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高层建筑增加费、电动机、微 型电机、电加热器调试费、润库暗室增加费等).
4.3工程量计算规则:具体详见综合单价表中约定,如未约定,按照我方确认图纸计 算. 4.4其他 4.4.1各单体间或同一单体单价不一致的以最不利于乙方的单价结算: 4.4.2水电能源甲方仅提供至二级配电箱,由乙方在甲方已有的设备上接驳.
4.4.3应由乙方向行政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人员进出场费用和相关手续费用及 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本合同中除增值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 相应规定自行缴纳.
乙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 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 纳.
4.4.4水电费:水电费按照结算值(不含业主及招标人供应的主材和设备费)的 扣除.
乙方用水用电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使用,杜绝浪费,否则经甲方查证将双倍扣除.
若工人宿舍为外租房,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按时交纳水电费并承担因房屋租赁 引起的一切责任.
4.4.5合同备案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应由甲方交纳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 价中.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本合同备案事宜,如因乙方合同备案不及时导致乙方 3
无法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无法抵扣甲方已经缴纳的税金、施工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等问题, 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
4.4.6乙方工程报量应包含相应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 计提依据,计提比例为: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不得低于2.0%,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 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不得低于1.5%,若地方政府计提标准高于上述要求的, 参照地方要求执行.
乙方在安全费用计提时要附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并经甲方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后,予以核算.
五、工程款支付 乙方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完全知悉且在签订本合同之时甲方已明 确告知: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甲方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各分包单位付款依赖于建设单 位对甲方的付款.
乙方充分理解前述风险并充分考虑该风险要素.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建设单位足额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如下钧 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1进度款:本工程按口月口节点支付工程款,次月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支付比 例%,提供审核金额100%发票.
工程量计量与安全问题发生频次及整改完成率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合格率、材料浪费消耗及材料现场管理等评价结果相关联.
具体如 下: 95%<P≤100%时,工程量计100%,90%<P≤95%时,工程量计 工程实体质量实 95%,85%<P≤90%时,工程量计90%,80%<P≤85%时,工程 质量 测实量合格率P 量计85%,P≤80%时,工程量计80%(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 方质量工程师签署的某分项工程合格率,对相应分项工程的 工程量进行扣减) 安全问题发生频次高,工程量计97%:安全问题整改率低,工 安全 安全问题发生频 次及整改完成率 程量计97%; 情况 (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方安全工程师签署意见,对相应工 程量进行扣减) 材料浪费消耗及 材料浪费多,工程量计97%:材料管理差,工程量计97% 材料 材料现场管理 (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方物资工程师签署意见,对相应工 程量进行扣减) 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方法及相关要求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甲方《工 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操作手册》及甲方现场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