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云政发〔2011〕255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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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云政发[2011]25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政规【2021]1号)对该文件内容作出修改.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 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 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 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 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 位全部职工(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 险费.

以工程项目施工的应当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第三条工伤保险坚持“制度统一、机制健全、预防优先、 分级管理、待遇公平、持续发展”的原则,逐步完善工伤预防、 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

第四条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州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市)和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 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 保险事务,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保障站(所)根据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五条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管理,按照国家和 省规定,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和工伤保险省级储备金.

省级调剂金和储备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保证 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

第七条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由用人单 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处理有 关业务.

省内跨州(市)生产流动性较大的用人单位申请集中登记办 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的,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 定集中参保地.

原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待条件 成熟时,逐步移交所在属地管理.

其他适用于条例和本办法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3一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基金管理 第八条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全省统一的工 伤保险行业类别基准费率,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 率浮动机制.

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 率、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等情况,合理确定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内相 应的浮动费率档次.

第九条工伤保险费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 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由社会保 险费征收机关负责征收.

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 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 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难以按照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按照建筑 工程造价提取一定比例、经营服务面积核定人数和吨矿产品相应 费率的方式计算并缴费,实行实名登记参保.

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依法用于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等 下列费用: -4-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参保所在州(市)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 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 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的所需费用; (十)工伤预防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工伤预防费依法用于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等工 作支出.

工伤防预费使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 征缴收入的3%.

因工伤预防工作需要,经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比例.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 -5-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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