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重点监督检查的工程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种类目录
重点监督检查的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行为种类目录
序号检查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 检查要求1 勘察合同 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2 设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工程合同 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技术要求 主 要 件.3 施工合同标准、各方质量控制的权利与责任.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2.0.3条:工程项目各方的工程建设合同,应明确具体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规(2024)1号):工程建设单位对4 检测合同变更洽商落图.5 降低工程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 是否符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2.9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材料设备 验.6 平行检验 合同约定 [条文说明]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7 检测报告控制 检测机构控制 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3.4.1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8 收依据.
单位工程 智能系统 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8条-第验收所含 电 梯分部工程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4.2.6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质量 建筑节能 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 是否全部室外给水建筑 给水 管网 室外排水 排水分部工程 验收所含 及 管网分项工程 供暖 室外 是否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4.2.5条: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10 质量 供暖 管网 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的规定?是否全部 室外验收合格 电气建筑 电气 变配供电 电室干线性能指标工程 工程设计 使用说明书,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是否符合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5.0.1条:建筑工程应编制工程11 使用 合理使用年 1工程概况:说明书 限 2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性能指标及保修期限:保修期限 3主体结构位置示意图、房屋上下水布置示意图、房屋电气线路布置示意图及复杂设备的使用说明:
使用注意事维护注意事 项项主体结构位置示意图 4使用维护注意事项.”的规定?置示意图 上下水布电气线路布置示意图12 勘察工程质量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4.3.4条:单位工程完工后,各相关单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设计工程质量 检查报告 程峻工验收: 1勘察单位应编制勘察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13 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并应编制设计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14 工程峻工 设单位提交:报 告 3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应编制工程峻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4监理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组织工程峻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应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15 工程质量 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5建设单位应在峻工预验收合格后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峻工验收.16 建设单位质量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5.0.2条: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处理机制.17 施工质量保修书 处理机制 任. 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应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质量保修书,施工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一般质量缺陷18 保修方案 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勘察、制定保修方案,并及时进行修复.严重质量缺陷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5.0.4条:当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涉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19 保修设计方案 功能的严重质量缺陷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保修完成后,20 保修和质量 工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第5.0.5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受委托的其他单位在保修受理部门 期内应明确保修和质量受理部门、人员及联系方式,并建立相关工作记录文件.
人员工作记录文件 联系方式2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是否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独列支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单独列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峻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峻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 提供的其他文件.峻工验收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峻工验收规定》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峻工验收:(十一)法律、法规规22 是否 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已经规划核实 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峻工验收.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可以分期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范围应当相对完整,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中明确分期同步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分期实施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同时竣工,未同时峻工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分期核实.23 明确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负总责,要将其纳入合同管理、工程监理、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工程峻工图编制单位,及时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规(2024)1号):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峻工图编制单位 变更洽商落图24 文件资料的归集情况 定期查验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负总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文件资料归档工作,定期查验建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规(2024)1号):工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档案的 设工程文件资料的归集情况.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峻工验收时,工程建设单位要查验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齐全性和 真实性,对于建设工程档案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应及时整改,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25 完整性、齐全性和真实性 (室)26 工程项目档案专人专岗专职负责 管理制度 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对各自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立卷以及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规(2024)1号):工程建设、勘27 建设工程档案工作 建设同步完成工程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峻工图编制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峻工验 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落实领导负责制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建设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28 工程文件资料 收时,要将符合归档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交付工程建设单位.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