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06.56-2008/IEC 60335-2-13:2004代替GB4706.56-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深油炸锅、油煎锅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eep fat fryers frying pan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IEC 60335-2-13:2004 ID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言IEC 前言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定义一般要求45 试验的一般条件6 分类标志和说明7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9 电动器具的启动10 输人功率和电流11 发热.12 空章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14 瞬态过电压15 耐潮湿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18 耐久性19 非正常工作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21 机械强度22 结构23 内部布线24 元件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27 接地措施28 螺钉和连接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30 耐热和耐燃31 防锈32车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附录参考文献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于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分:深油炸锅、油煎锅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b)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 ”.
本部分代替GB4706.56一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深油炸锅、油煎锅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56一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
一-本部分的第2、3、4、5章分别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定义、一般要求、试验的一般条件.
GB4706.56-2002的第2、3、4、5章为定义、总体要求、试验的一般条件、空章.
本部分的第14章为瞬态过电压.GB4706.56一2002该章为空章.
第1章增加“额定容量不超过5L”及“炒菜锅”内容,删除了未考虑情况部分的内容,注2中修改为“本部分不适用于商用深油炸锅(GB4706.33)和商业用途多功能烹饪平底锅(GB 4706. 40)".
第3章深油炸锅正常工作试验用葵花籽油,油量为标识的最小量,删除“控温器调整在最高设置下工作”的内容.GB4706.56一2002正常工作试验用烹调油,油量为标识的最大量.
第3章增加“炒菜锅加人10mm深的烹调油,按油煎锅方式进行工作”内容.
5.2注1修改为:对于需要进行15.101测试的器具需要增加三个样品.
5.101注修改为:“未标识所用油的最小量,应视为油煎锅”.GB4706.56一2002内容为“未标识所用油的最大量,应考虑作油煎锅”.
-7.1修改为“深油炸锅应标识出所用油的最大水平刻度.不能用做油煎锅的深油炸锅,也应标识出用油的最小水平刻度”.GB4706.56一2002该部分内容为“深油炸锅应标识出所用油的最大量,并应用水平刻度线标出油的最大高度,除非它们可以用作油煎锅”.
-7.12增加“说明书中应详细说明如何清洁接触到食物或油的器具表面”的内容.GB4706.56一2002该章无此条款要求.
第8章修改为:GB4706.1一2005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10mm以上处的油温.如果此加热组件位于器具容器内部,应测量加热组件最高点上方10mm处的油温”.GB4706.56一2002该部分内容为“深油炸锅及类似器具中油的温度应测量距器具容器边壁1cm以上、距底面1cm以上处的油温,但距容器中加热组件最高点1cm处的油温也要测量”.
一11.8增加“可能接触到溅出热油的部件温升不应超过275K”内容.GB4706.56一2002该章无此条款要求.
-15.101试验用1%浓度氯化钠溶液进行测试,GB4706.56一2002该章试验用水进行测试.
-15.101试验后的电气强度试验电压修改为“试验电压值按表4的规定”.GB4706.56一2002一15.101其余的两个样品试验条件修改为“1.15倍额定输人功率”.GB4706.56一2002该部分条件为“正常工作”.第18章修改为:GB4706.1一2005的该章内容,不适用.一19.2内容修改为“如果加热组件在容器中,则在器具中放人高出加热组件最高点10mm的油.若容器的底部是倾斜的,则放人器具最小标识刻度60%的油量”.GB4706.56一2002该部分内容为“如果加热组件在容器中,则在容器中放人距加热组件最高点1cm的油.若容器的底部是倾斜的,则放人器具最大标识刻度60%的油量”.一19.3内容修改为“油煎锅在以1.15倍的额定输人功率工作,此时温控器调整到最高设置”.时控温器调整到最高设置”.第22章删除22.101内容.24.101增加“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内容.GB4706.56一2002该章无此条款要求.第29章增加该章说明:
器具的微观环境污染等级为3级,除非在正常使用中,器具的绝缘被封闭或放置在不易受污染的地方.GB4706.56一2002该章无此条款要求.
第30章删除30.3内容.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李一、杨兴国、吕华、张文浩.
本部分所代替的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706.56-2002.
IEC前言
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开展相关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共可用规范(PAS)、指南(以后统称为IEC).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标准的制定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 IEC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其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因此,这些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表述了相关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IEC标准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在为了确保IEC技术内容的准确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时,IEC对其标准被使用的方式以及任何最终用户的误解不负有任何责任.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国家委员会要保证在其国家或区域标准中最大限度地采用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区域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必须清楚地在后者中表明.5) IEC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标准承担责任.6) 的使用者应确保他们拥有本部分的最新版本.7) IEC或其管理者、雇员、后勤人员或代理(包括独立专家和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和IEC国家委员会不应对使用或依靠本IEC或其他IEC造成的任何个人伤害、财产损失或其8)应注意在本部分中罗列的引用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正确使用本部分来讲 使用引用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不可缺少的.9)应注意本国际标准的某些条款可能涉及专利权的内容,IEC将不承担确认专利权的责任.
本部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部分根据IEC60335-2-13第5版(2002)[文件61/2202/FDIS和61/2283/RVD]及增补件1(2004)[文件61/2623/FDIS和61/2678/RVD]
本部分构成第5.1版.
页边加垂直线的部分标表示在增补件1做了修改.
本部分的法文版本文件未进行表决.本部分应与1EC60335-1及其增补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部分根据IEC60335-1的第4版(2001)制定的.
本部分增补或修改了IEC60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部分:深油炸锅、油煎锅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中未提及的IEC60335-1条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部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的地方,是对1EC60335-1相关条款的相应修改及补充.
注1:本部分使用下述编号:
对IEC60335-1增加的条款和图表从101开始编号;-对IEC60335-1增加条款部分的原条款内容仍适用;一增加的附录按AA、BB进行编号.
注2:本部分使用下述印刷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