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dangerous good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3.1术语和定义3.2缩略语3.3符号
4.1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和包装类别4.2危险货物分类要求4.3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4.4样品的运输分类要求4.5含有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物品的分类要求
5.1第1类爆炸品5.2第2类 气体5.3第3类 易燃液体 105.5第5类 5.4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2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35.6第6类 5.7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155.8第8类 腐蚀性物质 195.9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19 6[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代替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与GB6944-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c)增加了缩略语和符号(见3.2和3.3);d)更改了危险货物类别和项别、危险货物包装类别的表述方式和内容(见4.1.1和4.1.2,2012年 版的 4 1.1和 4.1.2);e)增加了危险货物分类要求、样品的运输分类要求和含有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物品的分类要求(见4.24.4和4.5);f)更改了危险性先后顺序的确定,改为"当一种物质、混合物或溶液有一种以上危险性,而其名称又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时,或为含有未另作规定的危险货物的物品划定适当的条目g)增加了第1类爆炸品中烟火物质、减敏、爆炸或烟火效果的定义(见5.1.1); (UN3537~UN3548)时,其危险性的先后顺序按表1确定”(见4.3.1,2012年版的5.1);h)删除了与各配装组有关的可能危险项别的组合中的d)[见2012年版的4.2.3.2d)];i)增加了第2类气体中的吸附气体及定义、加压化学品,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中的室息性气体、氧化性气体的解释和所含2.2项气体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条件以及气体混合物危险项j)更改了第3类易燃液体的定义以及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黏性液体的条件[见5.3.1.1a)和 别的划定原则(见5.2.1、5.2.2和5.2.3);5.3.2.5 2012 年版的 4.4.1.1 和 4.4.3.3 4.4.3.4];k)增加了第3类易燃液体的包装类别划分的黏度和闪点对应表、闪点和初沸点确定方法(见1增加了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中的聚合性物质及定义、 5.3.2) ;满足聚合性物质标准的混合物按4.1项聚合性物质分类的要求、自反应物质的7种类型以及分类原则以及未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出的自反应物质或自反应物质配制品的样品被划分于C型自反应物质的条件(见5.4.1.1);m)更改了自热物质定义,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划定包装类别的 依据和规定[见5.4.1.2和5.4.2.1,2012年版的4.5.2.2b)和4.5.3];n)更改了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中有机过氧化物的定义,自反应物质分类的原则、程序、试验方法、要求和试验报告的样式要求,以及氧化性固体划定包装类别的原则(见5.5.1.2和5.5.2.1.2012年版的4.6.2.2和4.6.3.1);o)增加了未在"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出的有机过氧化物或者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的样品,划分 于C型有机过氧化物的条件(见5.5.1.2):p)增加了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中病原体的定义(见5.6.1.2.1);q)增加了6.2项感染性物质的划分原则(见5.6.3);r)更改了第7类危险货物名称表述,改为“故射性物品"(见5.7,2012年版的4.8);s)更改了第8类腐蚀性物质的定义和第8类危险货物包装类别划分原则的表述方式(见5.8.1~
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