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毛皮物理和机械试验 试样的准备和调节
Fur-Physical and mechanical tests-Sample preparation and conditioning
(ISO2419:2006 Leather-Physical and mechanical tests-Samplepreparation and conditioning M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QB/T1266一1991《毛皮成品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1266-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标准名称更改为《毛皮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适用范围中将毛皮成品扩大为毛皮:“一般需放置24h”描述为“至少调节24h”: 一测试前调节时间的改变,由原来在测试前48h内调节改为测试前进行调节,取消48h限制:取消采用试剂进行调节的选项:调节的温湿度增加“(23土2)℃,(50土5)%”选项,且原相对湿度(65±2)%变更为(65±5)%,要求更为宽泛,但两个空气调节不等效:增加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标准空气”、5“模刀”、6“取样”、7 “试验条件”、8“试验报告”.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2419:2006《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Leather-Physicalandmechanical tests-Sample preparation and conditioning),该国际标准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家联合会(IULTCS)标准IUP1和IUP3.ISO2419:2006代替了ISO2419:2002.
本标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采用ISO2419:2006时进行了以下技术性修改:
为符合中文的语法习惯和协调性,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2.1“atmosphere”,其相关内容与2.2合并,不影响术语和定义的使用,并与我国术语标准保持一致;
一为便于我国用户使用,表1中增加了说明性的“注”,
本标准还进行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一删除了ISO标准的前言及参考书目:
-将“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桐乡市仙丝娜毛皮服饰有限公司、嘉兴市皮毛和制鞋工业研究所、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浙江经纬公证检验行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红、滕峰、庄莉、张文军、袁绪政、赵立国、姜苏杰.
本标准于1992年6月首次发布为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266一199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266-1991《毛皮成品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
毛皮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皮物理和机械试验中试样的准备及调节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需要进行物理和机械试验的各种毛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O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空气standard atmosphere
由规定的温度、相对湿度所确定的空气环境.试样试验前在规定的时间内保存,其环境保持在允许的偏差内,空气可以自由流通并保证环境的一致性.
3.2
调节conditioning
试样被放入规定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标准空气中,流动的空气可以接触到试样的各个表面,达到规定的时间.
4标准空气
标准空气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标准空气和允许偏差
环境调节 温度/℃ 相对湿度/%20/65 20±2 65±523/50 23±2 50±5注:以上两种条件不是等效的,如果没有指明环境条件,一般所说的标准空气指温度(20±2)℃、相对湿度(65±5)%的标准空气.
5模刀
5.1模刀图例见图1,内表面应垂直于被切物的表面,内外表面之间在刀口处形成(20±1)°的角,这个角的形边的深度(d)应超过毛皮的厚度.
5.2模刀材料的硬度等级适合做模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