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Cleaning brushes Floor brush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伊司达洁具有限公司、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宁波世家洁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传和、李爱良、王永东、魏晓英、王昕瑶.
清洁刷地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用地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33漆膜耐水性测定法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QB/T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3832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刷丝开叉splitwirebrush单根刷丝端部分开的若干根丝.
4产品分类
4.1产品按刷杆材料分为木杆、塑料杆和金属杆.4.2产品按刷坏材料分为木坏和塑料坏.4.3产品按刷丝材料分为塑料丝和天然丝.
5要求
5.1外观5.1.1地刷与人体接触部位,不应有损伤人体的锐角、毛刺、锐边.5.1.2刷头和刷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 要求刷丝颜色均匀,无乱丝,丝形一致木坯 表面光滑、漆膜饱满,无流挂、颗粒、气泡、虫眼、死节等缺陷塑料坏 表面光洁、色泽一致、塑化良好,无变形、缩痕等缺陷木质 表面光滑、漆膜饱满,无流挂、颗粒、气泡、虫眼、死节等缺陷金属 表面光亮、色泽一致,无凹陷、划痕、锈迹、起皮等缺陷塑料 表面光滑、塑化良好,无变形、缩痕等缺陷
5.2规格尺寸
地刷的刷杆长度、刷头工作宽度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示,其允许偏差为土8mm.
5.3刷杆直度
刷杆应顺直,无明显弯曲变形;木杆直度不应大于长度的1.0%,塑料杆、金属杆直度不应大于长度的0.5%.
5.4刷杆抗弯强度
刷杆经6.4试验后,不应出现弯曲、变形、断裂现象.
每束刷丝开叉率不应小于80%.
5.5刷丝开叉率
5.6耐腐蚀性:
5.6.1金属电镀件的耐腐蚀性不应低于QB/T3832中规定的4级.
5.6.2涂漆件或喷塑件按GB/T1733规定,经8h试验后漆膜不应起皱、脱落和生锈.
刷丝牢固度不应小于100N.
5.7刷丝牢固度
5.8刷杆与刷坏结合牢度
刷杆与刷坏的结合牢度应能承受500N静拉力不脱落.
5.9手柄牢固度
手柄牢固度不应小于150N.
6 试验方法
6.1外观
清洁地刷的外观在自然光或40W日光灯下,视距约为200mm~250mm处目测和用手触摸检测.
6.2规格尺寸
清洁地刷的刷杆长度、刷头工作宽度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测量.
将刷杆平放在平板上,以钢直尺(0mm~300mm)作为基准线,用卡尺测量其最大弦高.
6.3刷杆直度
6.4刷杆抗弯强度
沿刷杆两端向中心方向分别量取5cm为支点,然后将刷杆水平放在支点上,在木质杆、塑料杆中心悬挂12kg砝码,在金属杆中心悬挂15kg砝码,保持3min.
6.5刷丝开叉率
任取一束刷丝中的100根,观察是否开叉并按公式(1)计算刷丝开叉率P(%).
6.6耐腐蚀性
6:6.1金属电镀件
金属镀层按QB/T3826的规定,进行4h中性盐雾试验(NSS).
6.6.2涂漆件或喷塑件
6.6.2.1试验取样
在受检的成品中随机抽取3件同样的涂漆件或喷塑件,长度适宜,将试样上的截口和特殊部位用1:1石蜡和松香混合物或用防水胶粘带封闭.
6.6.2.2试验设备与器材、
a)恒温设备;b)玻璃容器;c)蒸馏水.
6.6.2.3试验程序
将蒸馏水倒入玻璃容器内,利用恒温设备使蒸馏水保持在(25±1)℃,然后截取试样200mm,将试样的2/3浸在蒸馏水中,试样之间的间距、试样与容器壁的间距应大于30mm,保持8h后取出试样目测.
6.6.2.4评价方法
完成6.6.2.3的试验后,立即检查每件试样的表面,如3件试样中的2件涂漆或喷塑有起皱、:剥落及生锈现象,即为不合格.
6.7刷丝牢固度
固定刷坏,在一束刷丝上与测力计连接,逐步加力,记录刷丝脱落时的数值.
6.8刷杆与刷坯结合牢度
固定刷杆,沿刷杆轴向在刷坏上施以500N静拉力,保持1min.
6.9手柄牢固度
固定刷杆,沿手柄安装的反方向均匀施加150N拉力,保持10s.
7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7.1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检验合格标识
7.2检验分类
7.2.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采用GB/T2828.1-2003一般检验水平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接收质量限AQL值见表2.
表2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AQL值1 外观 5.1 6.1规格尺寸 .2 5.2 6.2 10:3 刷杆直度 5.3 '6.3
7.2.2型式检验
7.2.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c)正常生产后,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每年至少1次;d)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