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乙酸苏合香酯
a-Methylbenzylacetate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乙酸苏合香酯》(代号为JECFA801),本标准技术要求与JECFA801一致.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江峰、徐易、赵建标、柯关生.
乙酸苏合香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乙酸苏合香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苯乙酮或苏合香醇为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乙酸苏合香酯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538-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2008,ISO279:1998,MOD)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98,MOD)GB/T1445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2008,ISO1242:1999,MOD)
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CAS号:93-92-5. 化学名称:乙酸1-苯基乙酯.分子式:CoHzO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64.20.
4要求
4.1色状:无色液体.4.2香气:具有强烈的青香、花香香气.4.3相对密度(25C/25℃):1.020~1.035. 4.4折光指数(20℃):1.4920~1.5040.4.5酸值:不大于5.0.
4.6含量(GC):不小于98.0%.
5试验方法
5.1色状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 按GB/T14454.2的规定进行评定.
5.3相对密度按GB/T11540的规定进行测定.
QB/T 4659-2014
5.4折光指数
按GB/T14454.4的规定进行测定.
按GB/T4455.5的观定进行测定.
5.5酸值
5.6含量
5.6.1仪器
5.6.1.1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2006中第5章的规定.
5.6.1.2柱:毛细管柱.
5.6.1.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6.2测定方法按GB/T11538-2006中10指定的商积归一化法测定.
5.6.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6检验规则
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3个月进 6.1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 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行1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情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口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仍有指标不合格 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会同生产厂重等响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包装
产品应装于清洁、干损、无杂味的镀锌铁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7.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随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操、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不应少于12个月.
A.1操作条件
图AI给出了乙酸苏合香酯典型气相色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