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ICS 61.080 分类号:Y17备案号:53776-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923-2016
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毛皮拼接缝缝纫机
Industrial sewingmachine-
Computer controlled fur seam sewing mach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缝制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台州市佳静农车有限公司、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道生、李洁、王伟刚、吴剑敏.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工业用缝纫机计算机控制毛皮拼接缝缝纫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计算机控制毛皮拼接缝缝纫机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拼接各种毛皮用的工业用计算机控制毛皮拼接缝缝纫机(以下简称为“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4515-2008线迹的分类和术语GB/T6836-2007缝纫线GB/T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BB/T0036-2006缝纫机包装QB/T1177-2007工业缝纫机噪声级的测试方法QB/T1572-1992缝纫机零件电镀通用技术条件QB/T2505-2000缝纫机零件发黑技术条件 QB/T2528-2001缝纫机涂装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类型
1型:适用于拼缝薄料毛皮:II型:适用于拼缝中厚料毛皮;-IⅢI型:适用于拼缝厚料毛皮;IV型:适用于拼缝厚料革、合成革及厚料毛皮.
产品根据拼缝对象不同,分为下列4种类型:
3.2型式
产品为箱体式机体,采用单直针刺料、摆动式钩针勾线、齿盘送料,并由伺服电机直接驱动,具有自动停针、自动调速等功能,从而形成GB/T4515-2008规定的501型线迹.
3.3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项目 I型 Ⅱ型 类型 IⅢ型 V型最高缝纫速度/(针/min) > 3000 2800 2 000 2 000缝厚能力(自由状态)/mm 2.6 4.4 7.6 4.0(合成革)线迹长度调节范围/mm 0.7~2.5 1.0~3.0 1.5~4.5 3.0~6.0采用缝线 采用机针 (18 tex~5.9tex)×3棉缝纫线或涤纶缝纫线(见GB/T6836-2007) GP×1型 Nm 45~Nm 120
3.4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电压:(220±22)Va.c.:b)电源频率:(50±1)Hz;e)电动机功率:不小于400W; d)环境温度:5℃~40℃;e)相对湿度:30%~85%(25C无凝露).
4要求
4.1外观质量和结构
4.1.1产品表面产品表面不应有锈斑、污渍:标牌应完整、位置正确,无明显伤痕.
4.1.2电镀件表面电镀件镀层表面应符合QB/T1572-1992中6.1.1的规定.
4.1.3发黑件表面发黑件表面应符合QB/T2505-2000中3.1的规定.
4.1.4外露件表面外露零部件及螺钉头部应无毛刺.
4.1.5涂装件表面 涂装件表面应符合QB/T2528-2001中5.1的规定.
4.1.6塑料件表面塑料件表面应色泽基本一致,不应有明显的缩凹、划伤.
4.1.7控制箱表面 控制箱表面应平整、色泽基本一致,不应有明显凹痕、擦伤、裂纹、变形.
4.1.8电气线路和接插件外露的电气线路和接插件安排应整齐、牢固.应有明确的标志,标志应牢固、清晰、耐久.
4.1.9连接和布线
a)连接应牢固,没有意外松脱的危险: 连接和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b)为满足连接、拆卸电缆和电缆束的需要,应提供足够的附加长度:e)只要可能,就应将保护导线靠近有关负载导线安装,以便减少回路阻抗;d)布线通道与导线绝缘接触的锐角、焊渣、毛刺应清除,过孔处应加护口防护: e)无封闭通道保护的电线、电缓在敷设时应使用绝缘套管或绝缘缠绕带保护.
4.2机器性能
4.2.1线迹长度调节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调节后应能锁定.
4.2.2线迹长度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0%.4.2.3缝线张力应能调节,松线钉应能起松线作用.4.2.5缝纫过程中停车,针杆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4.2.6缝纫速度应能在300针/min至最高缝纫速度范围内连续可调.
4.2.4压料盘压力应能调节.
4.3缝纫性能
4.3.1普通缝纫不应断线、断针、跳针和浮线. 4.3.2厚料缝纫不应断线、断针、跳针和浮线.4.3.3连续缝纫不应断线、断针、跳针和浮线.
4.4运转性能
4.4.1运转噪声
运转噪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最高缝纫速度空载运转时,应无异常杂声:b)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80 dB(A).
4.4.2密封
密封面应有密封装置,除针杆部位外不应有渗油现象,
4.4.3润滑
产品运转时,润滑系统供油应正常.
4.5电气安全
4.5.1绝缘电阻
在交流供电输入端和保护联接电路间施加500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Q.
4.5.2耐压强度
产品的交流电源输入端与PE端之间应能经受交流1kV(50Hz),持续5s的耐压试验(工作在或低于PELV电压的电路除外),并无电击穿或闪络现象,
4.5.3保护联接
4.5.3.1产品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连接到保护联接电路上.
4.5.3.2产品的电源引入端连接外部保护导线的端子应使用或PE标记,外部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设备供电相线的截面积S/mm² 外部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S/mm² S1635 S/2
4.5.3.3保护导线应进行端子连接,且一个端子只能连接一根保护导线.每个保护导线接点都应有标记,符号为或PE(符号优先),保护导线应采用黄/绿双色铜导线.
4.5.3.4应保证保护联接电路的连续性符合GB/T24342-2009的要求,保护总接地端子PE到各测点间的实测电压降不应超过表3所规定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