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检验局《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海洋渔船建造规范》(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简称“玻璃钢"或“FRP"的要求,吸收国内外玻璃钢船舶的建造经验,结合我国玻璃钢船舶的技术现状,以及渔船玻璃钢的发展趋势,为规范玻璃钢渔船的建造施工,鉴定建造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胶衣层的制作、船体壳板、扶强材、舱壁板、甲板的成型以及固化、脱模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上海玻璃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东、张王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玻璃钢渔船船体手糊工艺规程
Regulation for the hand lay-up process ofFRP fishing vesse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糊成型玻璃钢渔船船体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不饱和聚酯树脂为基体材料的玻璃钢渔船船体的手糊成型工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961-1993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GB/T8237-198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3总则
3.1成型过程中应作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原材料的种类、型号、批号、用量,材料配比情况、环境条件、施工人员、作业时间等.
3.2引发剂、促进剂的加人量必须根据环境的温、湿度进行调配,称量应准确,以免发生流胶或固化过快来不及操作等现象.
3.3配料时,引发剂、促进剂及其他添加剂应搅拌均匀.
3.4施工中所使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应符合GB/T8237的规定.
3.5本标准中所用术语按GB/T3961规定执行.
4脱模剂的涂布
4.1 脱模剂不得对树脂固化有影响,不得污染制品表面.4.24.3 涂脱模剂前,模具必须清理干净.4.4 脱模剂的涂布应均匀,不得漏涂.
脱模剂可选用液体脱模剂、蜡状脱模剂或二者合并使用.
5胶衣层的制作
5. 1 胶衣树脂允许采用喷涂或刷涂.5.2 胶衣层厚度应均匀,厚度控制在0.4~0.6mm.5.3 胶衣层如采用喷涂准许作一次或两次喷涂,如采用刷涂必须作二次刷涂.5.4 喷涂过程必须连续,避免中途停顿.
6船体壳板的成型
6.1必须在胶衣树脂凝聚后24h内再进行成型.
6.2与胶衣树脂层接触的第-一层增强材料应采用表面毡或不大于300g/m²的短切原丝毡.
6.3一次连续成型厚度不得超过7mm.
6.4.玻璃纤维必须浸透树脂,并赶尽气泡,不得有树脂堆积.
6.5对连续纤维及其织物应保持纤维的连续性.
6.6分次成型时,前次成型的树脂应采用无蜡树脂,最后一层玻璃纤维制品建议采用短切毡,分次成型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24h.
6.7成型时每铺好一层纤维增强材料后,必须涂上树脂,赶尽气泡,然后再铺第二层纤维增强材料.
6.8局部增厚区域,厚度应逐渐过渡,且每层过渡距离不小于25mm.
7扶强材的成型
7.1骨架芯材应尽量保持连续,如果要连接,建议采用如图1的连接形式,接缝处用腻子粘接.
图1
7.2芯材与外板之间采用聚酯腻子粘接,芯材与外板之间必须粘合,如有缝隙必须用腻子填满,并在芯材两侧用腻子刮成弧度,以利于成型作业.
7.3必须保证纵向骨架的连续性..
大者,然后逐层均匀放大,最外层纤维增强材料的宽度应比第一层宽20见如图2).
图2
8舱壁板成型
8.1芯材的两表面要求清洁、平整.舱壁板的两面板与芯材的接触层应采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且要求完全浸透树脂,芯材在铺设纤维前也应涂树脂.
8.2舱壁板的面板糊制要求同第6章船体壳板成型的积层工艺要求.
9甲板成型
9.1甲板成型顺序按第6章的要求顺序执行.
9.2甲板的防滑在涂完最后一层树脂后,应马上将干净的细砂均匀地撒在树脂层上.
10上层建筑壁板的成型
上层建筑壁板的成型顺序按第6章的要求顺序执行.
11 固化、脱膜
11.1 当制品的巴柯尔硬度(Barcol)值达到30以上时,才能脱膜.
船体、甲板和其他大型配件在脱膜后和装期间,应有可靠的支撑物支撑,以免发生变形.
12二次胶结
12.1在两次胶结区,已固化的被胶结件的最后一层必须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胶结面应打磨,并清除油污及灰尘.第二次胶结的第一层也应采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12.2连接层的第一层连接宽度应为100mm,热后逐层增长,最外层宽度应为100土20t为连接层厚度);如果是带角度连接,必须先把角度用腻子刮成一定弧度,然后再进行连接(见如图3).
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