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学会标准
智慧住宅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sidential building
批准单位:中国建筑学会施行日期:2024年11月1日
中国建筑学会文件
建会标〔2024]13号
关于发布中国建筑学会标准《智慧住宅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智慧住宅评价标准》为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编号为T/ASC50-2024,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中国建筑学会2024年9月29日
前言
根据中国建筑学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建筑学会标准编制计划(第二批)》(建会标〔2022〕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共区域功能设施、数字家庭.
36条、加分项11条. 本评价标准共有评价条目62条,其中控制项15条、评分项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学会负责管理,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799号,邮编200011).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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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2术语 3基本规定3.1-般规定3.2评价方法3.3评价等级4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4.1控制项4.2评分项4.3加分项 6-5公共区域功能设施 -105.1控制项. 5.2评分项 -10 -105.3加分项. -146数字家庭 -166.1控制项 6.2评分项 -166.3加分项 --16 -19附录A智慧住宅评价计分表 --21本标准用词说明 -22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