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SGJS 体 标 准
配镜行业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规范
Quality and Br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Demonstration Stores in the GlassesIndustry
内蒙古眼视光技术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7.2验光人员, 7.1 经营许可7.3验光场地,7.4管理体系文件7.5 7.6 验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验光设备管理7.7 不合格验光设备, 27.8 定期自检,7.9 7.10验光计量器具的报废处理 强检计量器具的拆封维修7.11计量器具的日常保养维护 37.12计量器具台账.7.14验光技术 7.13验光设备配备7.15调校技术7.16A级门店双眼视检查.1011A.1配镜行业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委托书. A.2配镜行业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计划表 13 11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评价总则.5评价机构..6评价程序,7评价内容,8评价结果报告,附录A(资料性)配镜行业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委托书A.3评价会议时采用的首次、未次会议签到表 14A.4配镜行业C级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报告 15A.5配镜行业B级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报告 A.6配镜行业A级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报告 24 19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由内蒙古眼视光技术学会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眼视光技术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眼视光技术学会、内蒙古亨得利眼镜有限公司、内蒙古利得亨眼镜行有限公司、内蒙古爱目晰视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验光配镜部.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志林、于东、汪红山、贾素珍、张海冉、丛培东、马慧.
配镜行业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配镜行业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的评价总则、评价机构、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结果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配镜行业示范店的质量品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QB/T5448眼科光学验光配镜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QB/T544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评价总则
4.1验光配镜服务单位开业一年后可申请参与验光配镜示范店质量评定.4.3评定有效期为三年. 4.2评定分为A、B两个级别,A级为最高级别.
5评价机构
机构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验光服务质量水平评价时,受委托的第三方应符合以下条件:b)具备3名以上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熟悉本标准内容并从事计量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a)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认定为AAA级以上的计量专业社会团体或学术机构.
6评价程序
6.1自我评价时,由眼镜门店下发开展自我评价的正式文件.自我评价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眼镜店各相关人员予以密切配合,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6.2第三方评价时,由眼镜门店填写《配镜行业质量品牌评价委托书》(见附录A表A.1),提交评价机构,双方协商成立评价小组、确定评价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由评价机构编制《配镜行业示范店质量品牌评价委托书》(见附录A表A.2)
6.3现场评价工作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的评价小组独立进行,评价的一般程序如下:
a)召开首次会议,会议签到表见表A.3:b)眼镜店介绍出席人员及汇报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c)评价小组介绍小组成员及评审分工:d)现场评审程序:e)评价小组召开内部会议,形成初步评价意见: f)评价小组负责人与眼镜门店负责人交换意见后,形成评价结果:g)召开末次会议,会议签到表见附录A表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