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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exchange service system fortheelectricpowermarket
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原则5服务体系架构,6建设要求7管理要求参考文献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余姚市供电公司、浙江海博数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建伟、金骆松、吴晶莹、吕瑞扬、周翔、周贤富、岑梁、蒋钟、朱哗、孙一申、徐璟、叶子强、吴彬锋、张科、邓晖、程杰、骆希、冷兆立、施鉴新、周磊、姜凌杉.
电力市场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市场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服务体系架构、建设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市场交易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电力市场经营主体businessentity of the power market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
注1: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 电、新型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注2: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 微电网
3.2电力市场交易服务体系exchange service systemfor electricpowermarket
由线上服务渠道和线下服务渠道为支撑,为经营主体提供电力交易相关服务的有机整体.
3.3
电力交易平台powermarketoperationsystem
基于电力系统及电力市场理论和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应用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处理技术,支撑市场运营机构开展电力市场交易的各项业务,保障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权益的技术支持系统.
3. 4 “e-交易”App power market exchange mobile App
电力交易平台移动端服务的统一入口.
3.5
电力市场交易属地服务站power market exchange territorialservice station电力交易网格化服务体系业务需要而设置的线下服务场所.
4总体原则
4.1公平竞争
按规定受理各类经营主体电力交易需求,确保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
4.2透明公开
市场规则、交易过程和结果等交易信息公开透明,保证市场参与者的知情权,增强市场的可预见性.
4.3高效服务
效率优先,提供高效便捷的交易服务,减少经营主体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