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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Guidelines for safety argumentation of pyrotechnies and mechanicalequipment for fireworks produ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单位要求和专家组成5提供材料和论证方法 6论证结论和后续工作附录A(资料性)烟花爆竹安全论证基本情况表 附录B(资料性) 烟花爆竹用圳火药安全论证基本资料附录C(资料性) 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安全论证基本资料附录D(资料性)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风险辨识的主要内容附录E(资料性) 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风险辨识的主要内容附录F(规范性) 烟花爆竹安全论证审查表附录G(资料性) 烟花爆竹安全论证意见书 12参考文献 14
前言
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4)技术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萍乡上票培花爆竹发展研究中心、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检验中心、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花炮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南中兵天马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东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春文、刘继宏、曹基联、李增义、李平、何宏寓、谢桂林、国学建、刘玲、朱玉平、吴超、龙敏、彭海峰、张文军、钟华、陈军、脂学飞、查铠恺、张伟、梁杰、陈仕斌、粪彬波、卢柄街、刘琴根、荣建、欧阳南、邓煜群、钟自奇、吴鹏、张乐、夏琦明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和生产机械设备 安全论证导则
1范围
提供的材料、论证的方法和内容要求、论证结论和公示等后续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和生产机械设备安全论证的单位要求和专家组成要求、论证需要
本文件适用于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和生产机械设备的安全论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1652 GB 50161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AQ 4104 烟花爆竹根火药安全性指标及测定方法AQ 4129 烟花爆竹化工原材料使用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裸药型机械设备 non-naked gunpowder/explosives machinery equipment
3.2
用于加工制造含药半成品或成品,且不直接接触裸露药物的机械设备.
4单位要求和专家组成
4.1安全论证单位为国家级或省级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国家级或省级安全生产科研(技术服务)机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烟花爆竹检验检测机构,且与研发单位、研发项目无利害关系.
4.2安全论证应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为单数,至少3人为国家级或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库专家.
4.3火药安全论证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至少有熟悉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相火药技术的专家各1人.
4.4棵药型机械设备安全论证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7人,至少有熟悉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安全管理、机 电设备、烟火药技术的专家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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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非裸药型机械设备安全论证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至少有熟悉烟花爆竹生产工艺、安全管理、机电设备的专家各1人.
4.6与研发单位、研发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主动回避.
5提供材料和论证方法
5.1进行安全论证时,爆火药或机械设备的研发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a)烟花爆竹安全论证基本情况表,其主要内容及格式参见附录A表A.1;c)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安全论证基本资料,其主要内容参见附录C. b)烟花爆竹用烟火药安全论证基本资料其主要内容参见附录B:
5.2安全论证流程如图1所示
图1安全论证流程
5.3专家组应通过现场勘察和会议论证等方式进行安全论证.
5.4安全论证内容为基本资料、风险辨识、整体评价,其中,烟火药风险辨识的主要内容参见附录D, 生产机械设备风险辨识的主要内容参见附录E.
5.5专家组应按附录F表F.1填写烟花爆竹安全论证审查表.
6论证结论和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