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 标 准
城乡规划建设用地遥感动态监测规程
Remote sensing dynamic monitoring for development land of urban and ruralplanning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作业流程,6基础资料,7影像解译8外业调查9成果制作10分析评价.11质量检查.12成果资料汇总附录A(规范性) 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B(规范性)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C(规范性) 村庄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1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盛中杰、陈楚、吴正鹏、李晓明、王琳、陈香、王刚、周奎、葛亮、周丽珠、罗康、高雅、田英洁、刘子潇、罗方方、史晓辰、袁景、雷雨、高倩、段有林、沈秋颖、褚悦、王松、干龙祥、王洪友、张秀、蔡创创.
城乡规划建设用地遥感动态监测规程
1范围
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城乡规划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所采用的原始数据、解译规则以及成果质量控制等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的动态监测数据获取、标准化处理、解译和成果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现状城乡规划建设用地present development land of urban andruralplanning
市(区、镇、乡、村)域范围内地表上已建成附着建(构)筑物或已实施地基(土0.00以上)的土地.
拆迁用地demolitionland
市(区、镇、乡、村)域范围内原有地表建(构)筑物进行拆迁或拆除后尚未实施建设的场地.
填海造陆用地seareclamation
把原有的海域(2006年重新勘测确定的天津市沿海界线以东地区)通过人工技术手段转变为陆地的土地.
3.4
待建用地land tobebuilt
已用围墙、棚栏等进行封闭围栏,但尚未动土建设的用地.
3.5在建用地construction land
正在建设,尚未投入正常使用的用地.
3. 6
影像解译imageinterpretation
根据遥感影像特征,利用遥感影像识别技术,结合各种基础资料,对遥感影像进行判读,解译出现状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空间边界和用地类别的过程.
4基本规定
4.1空间参考系
4.1.1坐标系统
采用2000天津城市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1.2高程系统
采用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高程应注明高程年代)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
4.1.3地图投影和分带
采用高斯-克昌格投影,按经差3”分带.
4.2精度要求
4.2.1基于影像解译的用地边界以及定位点的采集精度应不超过5个像素. 4.2.2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现状图分类要求和监测深度应符合附录A、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
4.3监测周期
全市域城乡规划建设用地遥感动态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重点地区可半年监测一次或每季度监测一次.
4.4成果要求
4.4.1现状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监测数据成果:数据格式可采用为*.shp或*.gdb.4.4.2监测数据成果属性字段中至少包括NFType(标准分类成果)、影像时间、是否变化、变化类别4.4.3每期监测分析报告:主要可从全市域范围内的用地规模、空间布局、用地结构、专项用地和重 等字段,且该字段内容无缺漏.点地区、监测周期内用地变化等方面对城乡规划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情况进行说明,报告中的面积统计单
位统一采用公顷(hr).
5作业流程
以数字正射影像图、大比例尺地形图、规划资料等数据为基础,利用面向对象的处理技术对城乡建图和规划资料为辅助,对建设用地进行解译分类:对内业无法确定类别的建设用地进行外业调查,通过 设用地进行遥感解译.运用“先内业后外业”的作业模式,内业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以大比例尺地形内业整理和编辑,制作覆盖全市域的现状建设用地监测成果.基于现状建设用地监测成果和历史建设用地监测成果,通过对比统计分析,编制监测分析报告,作业流程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