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地 東方标准
DB3212/T 1184-2025代替DB3212/T 1096-2022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 设置管理规范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arking spaces in pedestrian walkwaysandbuildingbackwardspaces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定起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明确适用范围为城市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区域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以及城市道路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区域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2.调整泊位形式设置、泊位设置数量等,完善了无障碍车位数量设置要求,补充了标志牌设置相关要求,优化了非机动车设置形式,调整了 泊位评估调整内容.3.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进行对接与协调:删除了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泊位统筹设置图示:完善术语与定义格式.
本文件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戴光远、杨俊广、刘金、刘秋晨.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桂银、夏隽莹、荣静、范加源、刘慧莲、王劲兵、李智、史啸风、曹国华、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
1范围
筹利用、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泊位管理等. 本文件规定了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的总则、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空间统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区域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城市道路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区域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适用对象为微型、小型载客汽车以及非机动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总则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标线 GB/T16311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647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103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T51439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GA/T484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993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GA/T1271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 JGJ10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DB32/T4298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3. 3设施带facilities strip 人行道上可设置公共设施的区域.
3. 4
建筑后退空间setbackspace
建筑物退离规划地块边界和各种规划控制线形成的空间场所.
注:包括规划道路、绿化隔离带、铁路隔离带、河湖隔离带、高压走廊隔离带等.
3. 5
外侧控制线outside line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区域靠近建筑一侧的控制线.
3. 6
内侧控制线insideline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区域靠近车行道一侧的控制线.
4原则和总体要求
4.1目标原则
4.1.1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需求和安全保障 为基础,遵循“步行优先、空间统筹、一体设置、规范管理、滚动更新”的原则.
4.1.2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设置以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为依据,以泰州市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的实际尺度为参考因素.
4.1.3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设置以停车调查和需求预测为基础,按照区域差别化的原则合理确定停车泊位分布位置和数量:
b)对于城市核心区域,可将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作为停车泊位挖潜的一种措施,与其他措 a)对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总量进行控制,不宜超过城市各类停车泊位总量的5%:施相互配合,共同缓解现状停车供需矛盾:c)对于城市其他区域,贯彻配建停车为主体的原则,适当控制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 设置数量.
4.2总体要求
4.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在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内设置停车泊位:a)如图1所示的交叉口、机动车出入口视距三角形区域,其中视距三角形的限界按照GB50647中3.5的相关要求:
图1视距三角形内不应设置停车泊位区域
d)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 e)纵向坡度大于6%或横向坡度大于2%的区域:f)漫水、积水及排水不畅区域:h)由于交通管理的要求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区域: g)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以及无障碍通道;
DB3212/T 1184-2025
i)由于道路两侧绿化景观的要求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区域.
4.2.2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设置应根据行人通行要求、设施设置要求、盲道控制要求等 因素综合评价确定:
a)设置停车泊位后,人行道最小宽度要求按照表1:
表1人行道最小宽度要求
人行道最小宽度(m)类别 一般值 最小值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 各级道路 3.0 5.0 2.0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 5.0 4.0 4. 0长途汽车站 4. 0 3.0
在有设施带的人行道内,设置停车泊位后,除应满足人行道最小宽度要求外,尚应满足各类设c) 盲道控制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及省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停车泊位不应占用盲道或影响盲道正常 施设置的宽度要求:
通行.
5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
5.1泊位设置形式
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平面空间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要的安全间距组成.停车泊位的设置形式按汽车纵轴线与通道的夹角关系分为:平行式、垂直式和斜列式(倾角45、60).不同设置形式的停车泊位尺寸如图2所示.当条件受限时,平行式停车泊位宽度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2m.
图2停车泊位设置形式示意图(单位:m)
5.2内部通道设置
5.2.1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场内部通道的宽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单向行驶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5m,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4m. 双向行驶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7m,条件受限时,宽度可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低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