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规范性文件
省国王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三峡库 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投资概(预)算制 要求(暂行)》的通知
鄂土资函〔2016]1401号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巴东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省地质环境总站,省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等规范文件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对《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投资概(预)算编制要求(试行)》(鄂土资函(2014)111号,以下筒称“试行要求”)进行修订,形成了《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投资概(预)算编制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暂行要求”),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在延用《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投资概(预)算编制要求(试行)》(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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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资函(2014)111号)的基础上,其中参照“试行要求”执行的部分,相应调整为按照“暂行要求”执行.监测预警项目运行仍然执行《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运行资金使用范围(试行)》.
附件: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投资概(预)算编制要求(暂行)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财政厅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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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投资概(预)算编制要求(暂行)
一、概(预)算文件
(一)编制说明提纲.
1.工程概况.2.投资主要指标.3.编制原则和依据.
(1)概(预)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概(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单项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以及其他指标采用依据.
(5)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预)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二)概(预)算表格.
1.概(预)算表.
(1)总概(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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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工程概(预)算表.(3)施工临时工程概(预)算表.(4)独立费用概(预)算表.
2.概(预)算附表.
(1)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2)主要材料概(预)算价格汇总表.(3)次要材料概(预)算价格汇总表.(4)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5)主要工程量汇总表.(6)主要材料量汇总表.(7)工时数量汇总表.(8)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数量汇总表.
3.概(预)算附件.
(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2)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书(附计算说明).(3)补充定额计算书(附计算说明).(4)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附计算说明).(5)砂石料单价计算书(附计算说明).(6)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7)建筑工程单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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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计算书.
(9)独立费用计算书(按独立项目分项计算).
(10)计算人工材料、设备概(预)算价格和费用依据的有关文件、询价报价资料及其他.
(三)概(预)算编制表格.
表格样式按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第六章表格式样填写.
二、编制依据
(一)国家、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程.
(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
(三)《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水总(2016)132号).
(四)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建筑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通知》(水总(2002)116号).
(五)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水总(2005)389号).
(六)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七)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峻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