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BC
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
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资金流动 便利标准体系构建第1部分:跨境金融服 务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double-cyclemarket operationfacilitation place financialflow facilitation standard systemconstruction Part 1:Cross-border financial services
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 发布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数字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旭平、王欢、林建业、吕权峰、梁源、卢艺、何琛、龚寅旧、覃金钰、李许华、严婷、高迈、林款、李若琳、王凡林、崔建宁、金健英、赵贤敬、农春丽、陆好剑、杨波、韦京诗、 王全永、吴敏.
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资金流动便利标准体系构建第1 部分:跨境金融服务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跨境金融服务标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标准体系构建原则,规定了标准体系结构、文件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跨境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016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和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13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跨境金融服务cross-border financialservices
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提供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注:跨境金融服务涵盖跨境投融资、数字资产交易等创新业态,涉及数字支付、数字人民币等相关服务,以及多种 金融工具和产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外汇交易保险、证券、基金等.
4构建原则
4.1需求引领
导向有机统一,构建支撑适用、体系完善、科学合理的跨境金融服务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构建的目标及对象涵盖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各环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
4.2协调统一
标准体系结构科学合理,层次适当,具有可操作性,依据金融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跨境金融业发展现状,科学构建标准体系,实现与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协调一致、结构统一.
4.3系统完整
体系内标准相互协调、统一,以金融业运用有效、保护有力、管理高效和服务规范为重点,确保标准体系内容全面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4.4动态优化
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跨境金融服务的新要求,适时对标准体系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保持体系的
5标准体系结构
5.1总体结构
5.1.1标准体系构建应符合GB/T13016的要求.
5.1.2由基础通用标准、跨境支付结算标准、跨境金融产品服务标准、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标准、跨境风险管理标准五个子体系组成.
跨境金融服务标准体系的总体结构参见图1.
图1跨境金融服务标准体系总体结构
5.1.3标准结构按领域、层级和类别划分,其中层级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4个级别.
注:本文件中提及的地方标准均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5.2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
基础通用标准是对跨境金融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通用性、全局性、基础性事项作出的规范,是跨境金融其他标准的基础并被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包括但不限于术语标准、标准化工作指南标准、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统计标准、通用报文标准等.
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结构图参见图2.
图2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结构
5.3跨境支付结算标准子体系
算标准、跨境结算标准、业务运营及技术服务标准等. 跨境支付结算标准主要是跨境金融支付结算业务涉及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跨境支付标准、跨境清
跨境支付结算标准子体系结构见图3.
图3跨境支付结算标准子体系结构
5.4跨境金融产品服务标准子体系
准、证券类标准、信托类标准、货币类标准、金融衍生工具类标准等.
跨境金融产品服务标准子体系结构见图4.
图4跨境金融产品服务标准子体系结构
5.5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标准子体系
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标准是对金融机构信息技术应用活动相关事项所做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运行环境及网络标准、测试运维及管理标准、数据标准、信息安全及信息交换标准、检测标准等.
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标准子体系结构见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