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QuotaforPer-shiftCostofShipsandMachineryUsedinCoastalPortEngineering
2019-11-01施行
2019-07-27发布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建设工程 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
2019年第57号
现发布《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具体包括:推荐性标准11项,《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201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5-2-2019)、《内 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T275-3-2019)、《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275一4-2019)、《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6-1-2019)、《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6-2-2019)、《沿海港口工程参考定额》(JTS/T276-3-2019)、《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2019)、《疏浚工程预算定额》(JTS/T278-1-2019)、《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JTS/T278-2-2019),以及配套参考使用的《水运工程定额材料基价单价》(2019年版).
以上定额及配套参考使用的材料基价单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交通部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
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4年第28号)中发布的《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2014)、《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275-1-2014)、《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275-2一2014)、《内河航运设 备安装工程定额》(JTS275-3-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277-2014)、《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275一4-2014)和《交通部关于发布(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疏浚工程预算定额)和(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的通知》(交基发[1997】246号)中发布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疏浚工程预算定额》和《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9年7月27日
修订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2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水发(2012]582号)要求,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订.
本定额是在《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费用定额》(交水发【2004】247号发布)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我国水运工程 建设的实际情况,经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而成.主要包括工程船舶和工程机械艘(台)班定额等内容.
本定额主要修订内容:对沿海港口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和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全面修订.
本定额于2018年11月16日通过部审,2019年7月27日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定额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邮政编码:300456),以使再修订时参考.
目 次
第一章工程船舶 一、打桩船、锤 (5) (7)二、起重船 (10)三、挖泥船 (13)四、混凝土搅拌船 五、驳船 (15) (17 )六、拖轮 (22)七、半潜驳、浮坞 (.25)八、辅助船舶 ( 27 )九、其他船舶 (30)
一、打桩船、锤 --(33 )二、起重船 (34)三、挖泥船 四、半潜驳 (35 )五、打夯船、钻探船 36) (37)六、其他船舶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