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取水定额 第31部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
Norm ofwater intake-Part 31:Sintering and pelletizing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第5部分:造纸产品;第6部分:啤酒制造;第7部分:酒精制造;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第10部分:医药产品;第11部分:选煤;-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第15部分:白酒制造;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 第18部分:钢冶炼生产;一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第25部分:粘胶纤维产品;--第26部分:纯碱:第27部分:尿素; 第28部分:工业硫酸;第29部分:烧碱;第30部分:炼焦;第31部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31部分. 第32部分:铁矿选矿.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本部分由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和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 本部分由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介超、高景栋、白雪、段国建、陈慧艳、王姜维、仇金辉、才宽、全强、吕宇来、周向、杨明华、陈秀娟、朱厚华.
取水定额 第31部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
1范围
GB/T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企业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烧结、球团工序取水量的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钢铁行业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的独立烧结、球团企业的取水量的管理,钢铁联合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50408烧结厂设计规范GB50491铁矿球团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8820 GB/T21534、GB50408和GB5049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计算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烧结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包括燃料破碎、熔剂破碎、配料、混合、制粒、烧结、冷却、筛分、成品储存及运输)、辅助生产(包括循环水站、空压站、污水处理站等)和附属生产(包括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室和卫生间等).
球团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精矿接收及储存、精矿干燥、煤粉制备、配料、混合、造球、干燥、预热、培烧、冷却、成品储存及运输)、辅助生产(循环水站、空压站等)和附属生产(包括办公、绿化、厂
内食堂、浴室和卫生间等).
烧结余热发电取水、烧结烟气脱硫取水、球团烟气脱硫取水作为单项分别制定取水定额.
4.1.3取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2吨成品矿取水量
吨成品矿取水量按式(1)计算:
(I)
式中:
V.一吨成品矿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V取水量,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生产成品矿取用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²);Q一一成品矿产量,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成品矿产量,单位为吨(1).
5取水定额
5.1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钢铁行业烧结/球团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1.
表1现有钢铁行业烧结/球团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名称 吨成品矿取水量/(m²/1)烧结厂 ≤0.27注:不包含余热发电及脱硫取水量. 球团厂 ≤0.17
5.2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和改扩建钢铁行业烧结/球团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2.
表2新建和改扩建铜铁行业烧结/球团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名称 吨成品矿取水量/(m²/1)烧结厂 ≤0.22球团厂 ≤0 10注:不包含余热发电及脱硫取水量.
5.3先进企业取水定额
先进钢铁行业烧结/球团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