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8217-2026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footprint of products-Electricvehicl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量化目的5量化范围6清单分析7影响评价 8结果解释 149产品碳足迹报告 1410产品碳足迹声明附录A(资料性)数据质量评估 16附录B(资料性) 相关参数缺省值 -18附录C(资料性) 全球变暖潜势参考值附录D(资料性)电动汽车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22参考文献 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鑫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 究院、宁波东方理工大学,中环汽研(北京)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召召、张铜柱、来鑫雪、胡成太、郑天雷、杨韵全、彭海丽、姜宏霞、孙锌、蒋昌宏,方海峰、熊芬、于森、林光亮、孙亮、王芳、王志白、张会平、杨鑫、沈健、王若鑫、徐家明、梁永彬、张驰昆、宋轶男、林晓、孙治国、李京泰、周鼎、张敬、潘学兴、钱建林、王莉瑶、谭忠超、马洁、宋宇熙、张晓昕,王永国、陈伟程、钱国刚、郝春晓、邹博文、赵永刚、吉喆、李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