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 编制指南(试行)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指导和规范浙江省市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本指南.
编制组经过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各地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现实情况,结合新时代保护传承要求,广泛吸收行业最新研究成果,在征求相关专家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指南.指南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总则、基本规定、规划编制内容、规划成果要求.
本指南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市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编制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28号,邮政编码310030),以供修订时参考.
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人员:郑赫、李鑫、朱振通、赵浩、王瑞馨、赵鹏、邵波、张俊杰、周洁、张轩、葛鹏飞、詹敏、孙霖、汪瑾、刘硕、张志生、曹家翔、卫哲、史梦珊、徐炜
主要审查人:张杰、温俊卿、杨毅栋、陈乙文、林敏敏
目录
总则..
1.1 目的意义1.2 适用范围1.3 组织编制1.4 其他规定2
2 基本规定 3
指导思想2.1 32.2 规划定位 32.3 编制原则 32.4 规划依据 .42.5 规划层次 52.6 规划衔接 52.7 规划范围与期限, 6
规划编制内容, 7
3
3.1 规划总则 73.2 基本情况73.3 历史文化价值3.4 保护传承目标,3.5 保护传承格局, .83.6 保护名录体系, 9
3.7保护界线统筹划定113.8 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 123.9 廊道与分区管控引导, 123.10工作机制与管理保障 133.11保护传承实施(工作)方案 14
4规划成果要求 ..15
4.1成果构成4.2规划文本.4.3规划图集4.4规划编制说明4.5基础资料汇编4.6规划数据库,4.7附件附录1:保护名录表, .17附录2:历史文化价值-载体表 .20附录3:保护传承工作任务表(参考) 21
..15.15.15.16.1616.16
1总则
1.1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落实和深化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纲要与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确保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区市、县(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1.3组织编制
本规划按照专项规划管理、组织、实施,由市县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由组织编制单位负责实施.
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基础调研、方案编制、征求意见、审查论证、成果报批等阶段.
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要求参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