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标 准
DB41/T2897-202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指南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6标志设计 5实施方案编制7标志设立8资料整理与查验 9管理与维护附 录A(资料性)标志设置流程附 录B(资料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附 录C(资料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尺寸和内容示意图附 录D(资料性)标志点信息记录表和登记表样式 26参考文献. 2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3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河南省地质环境勘查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刘霞.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彩风、赵新华、刘超、张晓果、肖军仓、张清敏、王梦园、曾端阳、王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的总则、实施方案编制、标志设计、标志设立、资料整理与查验、管理与维护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863内河助航标志GB13851内河交通安全标志 GB/T18833道路交通反光膜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DB41/T252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
[来源:HJ338-2018,3.1]
3.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用于传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和信息的图形符号、文字和额色等,主要包括边界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
4总则
4.1标志设置原则
4.1.1实用性原则.标志设置宜考虑保护区边界拐点及地形地貌,避免设置过多或过少.4.1.2统一性原则.标志设置宜统一规范,避免出现混乱和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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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安全性原则.标志设置宜考虑安全因素,避免设置位置不当造成视觉盲区.
4.2图形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及其具体尺寸比例宜符合HJ/T433的规定,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见图1.
图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4.3标志分类
4.3.1边界标志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置的用于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的标志.边界标志分为:
a)界标,为双面矩形,宜设置在人群密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b)界桩,为方柱体,宜设置在乡村开阔处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 c)界牌,为圆形铭牌,宜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的道路路面:d浮标,为球体,宜设置在开阔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边界:e)边界指示牌,为双面矩形,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没有合适位置时,宜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附近.
4.3.2交通警示标志
警示车辆、船舶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或航道,需谨慎驾驶或谨慎行为的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分为:
a)道路警示牌,为单面矩形,宜设置在穿越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道路的合适位置:
b)航道警示牌,为单面矩形,宜设置在穿越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航道的合适位置.
4.3.3宣传标志
为保护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置的标志.宣传标志主要为宣传牌,为双面矩形,宜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其附近人群密集处的合适位置.
4.4标志编码
4.4.1标志编码由2位英文字母和3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前2位英文字母为标志类型代码,后3位阿拉伯数字为标志序号.
4.4.2标志类型代码宜用JB表示界标、JZ表示界桩、JP表示界牌、FB表示浮标、BZ表示边界指示牌、DJ表示道路警示牌、HJ表示航道警示牌、XC表示宣传牌.